(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招商引资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拟定试验区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的政策、规划、措施和办法,并具体组织实施。
(二)编制招商引资工作方案,负责各类投资合作的联络、协调服务工作;统筹协调试验区招商引资工作并督促检查,研究制定招商引资年度目标,并组织和协调实施。
(三)积极组织参与省内外各类招商引资和各种洽谈活动,协办、承办省政府、试验区管委会主办的招商引资洽谈会和各类节会,抓好招商引资协调服务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抓好试验区统一的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抓好宣传推介、商务咨询及项目的储备、发布、更新工作。
(五)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以及对在谈意向项目的跟踪及企业的服务工作。加强信息交流,掌握经济社会发展,国家产业政策等动态,准确地把握招商引资问题和重点。
(六)负责试验区招商引资有关的统计分析和编报工作。
(七)执行国家和省上的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推进试验区科技合作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