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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海西加快发展和转型的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10-28 10:28    编辑: 李宏才

  海西是国家循环经济先行先试地区,是我省重点开发区和重要增长极。加快海西发展,促进经济转型,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供给侧经济结构性改革,确保海西经济发展度过转折关口,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总体目标。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1.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十次、十一次全会和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和把握经济进入新常态的趋势特征,按照“ 131”发展要求,坚持以生态保护优先理念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着力推进供需两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开放创新,着力完善体制机制,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致力提升发展活力、内生动力和整体竞争力,努力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特色更加彰显的发展新路,完成循环经济试验区和城乡一体化建设任务,率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2.主要目标。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2016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速不低于7%,“十三五”期间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速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到2020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简政放权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取得重要突破,在盐湖资源综合开发、太阳能风能开发、锂资源开发、特色农产品开发、旅游资源开发,以及城乡一体化等领域取得重大成果,建成国家级盐湖综合开发利用基地、新能源产业基地、锂产业基地、镁产业基地,建成全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二、加强创新能力建设

  3.支持重点领域技术创新。围绕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产业链延伸和产业融合等筛选确定若干关键技术,集各方之力联合攻关。将太阳能光热发电熔盐储热、镁合金新材料研发、盐湖卤水提锂、锂电池正负极材料、高分子及其复合材料等重大技术列入省级重大科技专项,力争突破技术瓶颈,优化工艺流程,支撑产业快速发展。(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排序第一为牵头单位,下同)

  4.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围绕海西产业发展战略需求,构建协同创新体系,加大公共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太阳能光伏光热发电技术创新基地建设,打造国内有影响力的创新平台。成立青海省锂产业创新研究院,开展盐湖提锂技术联合攻关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发挥循环经济研究院作用,建立共性测试服务平台。支持企业投资建设研发中心和平台,被评定为国家级、省级的给予一次性奖励。企业或个人新获国家技术专利成果并付诸产业化项目,由地方政府或园区给予产业项目投资(土地、基建、前期等费用之外)1—5%奖励。(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5.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优化各类创新基地和研究力量布局,突出线上服务平台、线下孵化载体、创业辅导体系、技术与资本支撑等四大要素整合,推动柴达木科技创新园建设,打造新型孵化模式,形成集研发、中试、孵化、科技服务、人才引进和培养、高新技术产业聚集为一体的创新平台,支持中小微科技企业发展。(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

  6.创新人才培养引进机制。支持海西设立引智专项资金,实施“领军人才50人计划”、“柔性人才百人计划”、“创新人才千人计划”、“技能人才万人计划”,着力解决海西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和智力短缺问题。建立紧缺专门人才和产业引领型人才动态目录制度,推进省外人才汇集中心和人才库建设。利用对口援青机制,加强智力支持。探索建立人才引进补贴奖励政策。(责任单位: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7.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加大对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海西州及格尔木市职业技术学校扶持力度,创新办学方式,赋予其办学自主权。就业支持政策向海西倾斜,鼓励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加强转岗和技能培训计划实施,建立就业质量与支持政策挂钩的联动机制。(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8.促进人才交流和完善评价激励。加大科研、金融、国有大中型企业等领域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向海西的“输送”力度。加快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完善科研人员流动制度,对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给予一定政策倾斜,建立健全与市场聘用机制接轨的科技人员薪酬和岗位制度。(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推动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

  9.完善循环经济产业规划。积极向国家汇报衔接,完成《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总体规划》的中期评估,根据市场变化和供给侧改革要求,加快完善产业发展体系规划,做优做强循环经济,强化产业转型升级,努力构建新型循环经济产业体系。优化产业布局,支持资源精深加工项目就近就地在工业园区布局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10.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集中打造国家镁、锂、钾产品资源开发及相关延伸产品生产基地,开发镁、钠、锂等轻质金属及其合金新材料。以平衡盐湖化工副产氯气为主链,推进盐湖化工、石油天然气化工、煤化工衔接融合发展,促进资源的集约利用。加强对铅、锌、黄金等采选冶金产业的升级改造,加快镍钴矿等资源开发及精深加工进度,加大共伴生矿和尾矿的利用。充分利用太阳能、风能及土地资源,着力培育新能源及配套产业,把柴达木打造成国家重要的新能源基地。立足当地独特的动植物资源,大力发展高原特色生物产业。统筹推进原料基地、产业加工基地和服务业发展基地建设。(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能源局)

  11.支持重大工业项目建设。在国家和省专项建设基金、产业发展基金、“百项改造提升工程”、“百项创新攻坚工程”等各类支持政策中,优先安排和支持一批支撑稳增长、促转型的骨干项目。大力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提升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支持自动化升级。引导精深加工,降低资源能源消耗,提高资源产出效率和产品质量。支持金属镁及镁合金,高纯锂盐、金属锂及锂合金等项目。(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

  12.提升绿色发展水平。根据环境承载力,严格控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项目建设。支持海西重点行业和企业全面实施节能降耗、节水改造和水循环利用技术改造。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通过产业融合、集聚,发展资源再生和环保产业。在资金支持方面给予海西节能、节水、清洁生产、可再生能源建筑利用一体化等项目重点倾斜。(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境保护厅)

  13.发展现代生态农牧业。在海西建设全省农牧业产业化示范基地,支持以县为单位建设6个现代产业园,大力培育枸杞、藜麦、福牛等新兴特色产业。支持生态畜牧业建设,积极发展草牧业和饲草料加工业,延长种养加服产业链。推动蔬菜基地向柴达木区域拓展,改造提升都兰、格尔木、德令哈、乌兰4个千栋温室蔬菜种植基地,高标准建设都兰万亩设施果蔬基地。有序开发农牧业后备资源,提升农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扶持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大力支持农畜产品流通设施和市场建设,完善农产品全产业链物流体系。拓展农牧业功能,加快休闲农牧业产业园、休闲农庄等建设。(责任单位:省农牧厅、省商务厅)

  14.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通过省级服务业引导资金,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发展、向价值链高端延伸。重点支持海西特色生物制品检验检测、新能源技术检测、特色新材料标准制定以及研发设计、节能环保、售后服务、商务服务、现代物流等领域的项目建设。推动物流业与其他产业有机结合,集中支持格尔木、德令哈、天峻、大柴旦等物流基地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15.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促进互联网与企业发展深度融合,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支持建设钾肥、无机盐、纯碱、枸杞等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壮大电商经济规模。加快物联网推广应用,发展互联网金融,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信息消费、节能环保等新兴服务业态。开展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推广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搭建网上农产品供需平台,引导电商企业与种养户对接合作,开辟农产品网上销售渠道。(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通信管理局、省商务厅、省农牧厅)

  16.促进旅游业发展。创建茶卡、昆仑山国家5A级景区为抓手,加快海西旅游景区提档升级。深入挖掘昆仑、吐谷浑吐蕃、南丝绸之路、德都蒙古等文化旅游精髓,策划打造昆仑圣殿、天空之镜、外星人城堡、吐谷浑王国、雅丹风情等旅游品牌。以自驾、房车露营为突破,整合各类大型赛事活动,积极打造全省自驾车旅游示范州。统筹规划景区游客中心、休憩场所、沿线厕所、导览标识、吃住行娱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实施餐饮、住宿品质提升工程,开通旅游专列。积极培育旅游市场主体,吸引民营资本、国际资本参与重大旅游项目开发。(责任单位:省旅游局、省发展改革委)

  17.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全面落实普惠性减税降费和降低融资、交易、人工、用地、用能、物流成本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停止征收原生矿产品生态补偿费和价格调节基金,对过去欠缴部分实行挂账。实施企业收费清单管理。协调青藏铁路公司合理调度运力和运量,实行大宗商品“一揽子价格”优惠政策和措施,支持集中装车点及站场建设。继续执行对海西地区重点企业合法运输车辆给予的优惠政策,细化完善高速公路收费优惠措施。协调落实工业用气市场化改革有关措施,稳定“气”字头企业的生产。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循环贷款、滚动贷款,减少企业高息“过桥”融资。支持发电企业与用电企业直接交易,降低过网费用。协调电力、铁路等部门收取一定比例承兑汇票。(责任单位:省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省国税局、省金融办、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青海银监局)

  18.深化上下游产业对接。推进新能源、有色金属、钢铁业、装备制造、建材业、物流等产业在全省范围内的投资项目、生产企业的供需对接。研究建立省内企业上下游产业对接使用比率挂钩奖励制度。(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

  四、优化体制机制环境

  19.深化简政放权。鼓励改革先行先试,将更多省级试点放在海西,建立试点清单制,完善容错纠错机制。省级各相关部门梳理行政审批事项,根据国家政策继续进行取消、下放、整合。除国家明确必须由国家和省级政府审批核准的项目外,其他项目一律由园区管委会自行审核批准。不断优化“两张清单”,依法梳理、科学配置行政管理职权,减少对企业微观事务的干预。开展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力争在主要领域率先突破。(责任单位:省编办、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各相关部门)

  20.推动企业改革重组。因企施策,分类指导,推动上下游企业、同行业企业开展业务联合、资产重组和资源整合。支持海西纯碱、钾肥企业建立销售联盟,开展铁矿、钼矿等资源整合,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治理模式和经营机制,加快国有企业主辅分离,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加快培育壮大非公经济和民营企业,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国企改革,鼓励优势项目重组上市。(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1.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柴达木绿色产业园、科技创新产业孵化基地、格尔木和德令哈重点中小企业集中区(创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支持海西中小企业融资平台、研发平台。对中小项目在专项资金支持方面给予适度倾斜和切块资金支持。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支持中小微企业。(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金融办、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牧厅、省商务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

  22.优化招商引资。支持构建大招商机制。立足主导产业方向招商选商,充分发挥对口支援、友好合作、对外联络机构作用,提高招商引资质量。依法落实优惠政策,兑现招商引资承诺,支持优势资源向骨干大企业、大项目配置。注重招商引资与引智相结合,鼓励引资投入基础产业、技术改造和国企重组。积极营造亲商惠商爱商帮商氛围,创造良好的投资兴业环境。(责任单位:省招商局、省政府各相关部门)

  五、完善基础设施

  23.构建综合交通网络。建成格敦、格库铁路及红柳至一里坪、塔尔丁至肯德可克地方铁路,推进格成铁路、规划内支线铁路前期工作。开通西宁-德令哈-格尔木动车组。加快推进海西境内各类公路项目规划建设,建设茶卡至格尔木、德令哈至香日德、香日德至久治、察汗诺至西海等高速公路,基本实现市、县、行委和重点城镇通高速公路。实施格尔木综合交通枢纽、德令哈客运站改造工程。完成格尔木机场扩能改造,提升德令哈、花土沟机场服务功能,规划建设都兰等通用机场。协调推进涩格拉天然气管道工程,抓好鱼卡至格尔木煤气管道输送工程、柯柯盐湖至德令哈、大柴旦湖至饮马峡输卤管道工程等前期研究。(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24.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支持建设蓄集峡水利枢纽、那棱格勒水利枢纽及哇沿水库、老虎口水库等一批水利工程,启动“引楚济柴”调水工程前期工作。加快节水型农业、工业和城镇建设,实施一批高效节水示范工程。安排实施农牧区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加快城镇、中小河流及山洪灾害防治等工程建设。加快非常规水源利用步伐,广节水、开新源,破解用水指标制约难题。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优化配置水资源。(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

  25.提高能源保障能力。坚持将海西作为新能源发展的重点地区,实施一批光伏、光热及风电等项目,加快抽水蓄能水电站布局规划研究,推进海西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开工建设格尔木火电厂。建成海西至西宁750千伏输送能力提升工程,开工建设鱼卡矿区二回供电线路,东西台吉乃尔湖、夏日哈木等供电线路以及乌兰750千伏开关站扩建项目,加快电网向重点矿区延伸。研究海西至东部省区特高压新能源输送通道。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力争增加石油探明地质储量2亿吨、天然气1000亿立方米,新建石油产能225万吨。推动中哈石油管道工程延伸到格尔木前期研究工作,积极谋划石油炼化和大型储备项目。积极稳妥开发煤炭资源,加快木里煤田整治进度,争取早日复产,加快鱼卡等煤田开发步伐,满足市场需求。(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国土资源厅)

  26.搭建信息管理和服务平台。支持实施“宽带海西”、“数字海西”战略,培育发展大数据产业。加快格尔木、德令哈智慧城市建设。推进工业化、信息化两化融合,加快物联网推广应用。以信息化助推光伏产业发展,打造离网光伏光电控制平台。加快政府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整合政府信息资源平台。(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通信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

  六、加快新型城镇化

  27.推进格尔木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以建设青藏高原区域性中心城市为目标,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力促格尔木走出一条具有高原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发展之路。高标准建设城市基础设施,支持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支持申报建设格尔木自由贸易区和柴达木内陆开发开放试验区。研究格尔木城中村、棚户区、城乡结合部改造的一揽子政策措施。(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

  28.支持德令哈及重点城镇建设。加快德令哈高原现代绿洲新城建设,在建设用地控制性规划调整方面给予支持。推动德令哈对外开放申报审批工作,支持与尼泊尔等国家和地区开展产业合作。推进西部三行委区划改革,研究都兰撤县建市问题。全州城镇全部建成“美丽城镇”,具备条件的农村基本建成“美丽乡村”。(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民政厅、省商务厅)

  29.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解决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和进城转户农牧民家庭住房问题。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旧房改造计划。打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房对接通道,促进商品房去库存。(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30.强化城镇化制度保障。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流动人口落户挂钩机制,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和流动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推进“四个一部分人”市民化,调整完善户籍、教育、医疗、社保、就业等方面的制度政策,建立完善政府、企业、个人城镇化成本分担机制。实施居住证制度,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

  七、强化财政金融支持

  31.加大财政支持。安排10亿元建立循环经济发展专项基金,重点用于支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发展和建设。通过省级产业发展基金参股海西产业引导基金方式,支持海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支柱产业提质增效和企业扭亏脱困。在全省新发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上对海西州、试验区给予倾斜和支持,增加政府置换债券资金安排,支持其置换政府债务。根据因素法,据实及时将海西部分市县纳入省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范围。2016-2018年,继续每年安排资金3000万元,支持海西统筹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32.创新金融支撑。协调省内金融监管部门和各类商业银行,在发展特色优势产业、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企业重组等方面给予海西差别化金融政策和信贷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在海西设立分支机构。支持筹组柴达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加快推进都兰、乌兰、天峻农信社改制步伐,引导海西柴达木农商行、格尔木农商行吸收民间资金,增资扩股加快发展。支持优良企业挂牌上市,鼓励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和银行间市场,进一步扩大直接融资规模。省属国有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海西企业的融资担保力度,建立企业融资担保联盟。省级财政2016年一次性注入1亿元用于柴达木融资担保公司资本金补助,扩大担保规模。(责任单位:省金融办、省财政厅、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青海银监局、青海证监局、青海保监局)

  33.加强财政金融联动。支持设立海西产业股权投资、现代服务业投资、太阳能开发等产业引导基金,以政府资本引导和促进产业资本与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对接。安排续贷“过桥”资金,引导建立倒贷资金池,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帮助困难企业降低信用风险。支持政银企社对接合作,在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领域推广PPP、特许经营等模式,带动社会投资。(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八、夯实土地矿产资源保障

  34.加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进度。建立省、州、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沟通协调机制,采取并联审批、集中会审等有效措施,压缩审批时限,提高项目用地审批效率。在全省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前,支持对海西所属县(市、行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在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时对海西给予倾斜并予以计划单列,保障合理用地需求。支持海西利用荒漠化土地发展新能源产业。支持海西自发开发枸杞种植耕地指标转化为占补平衡指标。(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35.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强化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意识,新建工业、农产品加工等项目,原则上应进入工业园区。全面清理园区闲置土地,逐步提高单位土地投资强度和产出率。对一般工业项目,可采取“租让结合、先租后让、长期租赁”的方式供应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根据实际制定荒漠化土地开发利用办法,依法规范向光伏、光热及风力发电项目供地,抓紧探索新的土地利用模式。(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36.加强资源勘查。进一步加大对海西资源勘查的投入,确保对海西的两权价款支出比例高于70%。加强东昆仑、柴北缘等重点地区、重点成矿带镍钴矿、锰矿、钛矿、石墨矿、石英矿、萤石矿、页岩油、页岩气等重要矿产资源的勘查,摸清资源储量,增强支撑和保障能力。(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37.适当下放资源配置权。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将二类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权委托州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由海西州发展投资公司、柴达木建设开发投资公司出资勘查,且储量规模为大中型以上,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配套资源的矿产地,经省政府批准可以协议方式出让矿业权。(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九、抓好组织落实

  38.强化海西主体责任。海西是自我发展的主体,要多从内因着眼、着手、着力,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振奋精神、主动作为,加强学习研究,创新工作机制,增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适应引领经济新常态的能力,确保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进一步理顺园区管理体制,强化园区经济发展职能,合理设置政府派出机构,完善职责分工、协作联动和利益分享机制,充分调动工业园区和地方政府两方面积极性。规范园区管理机构设置,探索编制配备方案,提升德令哈园区管委会服务能力。鼓励采取社会聘用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园区人员紧缺问题,给予园区一定的人才选聘自主权。

  39.强化政策协调落实。健全完善支持海西发展工作协调机制,督促各部门落实政策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任务分解表和配套项目册,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形成政策合力,提高政策落实效率。(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各相关部门)

  40.强化督导和考核。由省政府督查室牵头建立工作督导机制,及时跟踪政策落实情况。研究建立政策中期和后期评估机制,强化政策效果评估。优化考核机制,以实绩选人用人。持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三基”建设为抓手,切实改进干部作风,对政策落实不力、工作成效不显的部门和个人严肃问责。(责任单位:省政府督查室、省考核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