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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令哈市充分发挥民政职能全面助力脱贫攻坚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7-20 14:47    编辑: 李宏才

  为巩固脱贫清零成果,德令哈市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方面的兜底保障作用,综合运用民政政策,统筹民政资金使用,全面助力脱贫攻坚。

  一、发挥兜底保障作用。进一步完善低保兜底扶贫政策,制定《德令哈市脱贫攻坚低保兜底巩固提升方案》,切实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强化脱贫结果和低保核对结果运用,将农牧区低保标准提至每人每年4000元,并按照低保对象家庭人均实际纯收入进行据实补差,实现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共为248户扶贫对象发放低保资金69.53万元。

  二、规范医疗救助工作。全额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参加医疗保险,设立“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专户”,与州人民医院等4家医院签订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协议书,有效缓解贫困家庭的就医压力,为贫困群众看病就医开通更有效、简捷的救助通道,有效遏制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为57户精准扶贫对象实施医疗救助14.41万元。

  三、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突出临时救助的“救急难”功能,实现市、镇、村“三级联动”,加大救助力度,精准认定救助家庭,合理计算救助标准,切实解决城乡困难群众遭遇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为全市各乡镇、街道街道办事处分别下拨了8—10万元的临时救助资金,为10户精准扶贫对象发放临时救助金7.3万元。

  四、全额缴纳医保参合金。对农村(牧区)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为扶贫对象购买医疗保险,帮助贫困群众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保障和大病保险保障。每年年底按规定的资助标准将资助参保金汇入扶贫对象个人账户中。

  五、落实惠农惠民政策。落实高龄补贴政策,为70名70岁以上扶贫对象发放高龄补贴9.3万元,为261户精准扶贫对象按保额2万元标准投保农村住房保险;共为261户精准扶贫对象发放物价补贴及慰问金29.8万元。

  六、全面启动一门受理工作。设立“社会救助综合服务窗口”,为困难群众提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平台,建立健全由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社会救助监督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打造“沟通协调、受理救助、信息管理、社会监督”四个平台,完善“托底线、救急难”的社会救助服务功能,确保贫困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