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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六项举措助推民生保障工作再上新水平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8-04 15:55    编辑: 李宏才

  今年以来,海西州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民政在脱贫攻坚、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稳步推进脱贫攻坚,努力增进人民福祉,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提高,民生保障工作再上新水平。

  一、发挥兜底作用,助推精准扶贫。加强民政工作与精准扶贫的有效衔接,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基本保障。城市低保标准由403元提高到453元/月,农村低保标准在全省率先达到4000元/年。上半年,全州共救助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对象24294人次,支出各类社会救助资金5875.75万元,较上年增长15.7%,救助水平不断提高。动员引导广大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履行社会责任,形成了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精准扶贫的氛围。截至目前,已有12家社会组织参与捐助物资,总资金达349.137万元。

  二、健全制度机制,提升救助水平。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制机制,救助水平持续提高。建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为总召集人,发改、教育、公安等22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社会救助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切实加强了全州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为及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全州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意见》,将城市“三无”人员救助、农村“五保”人员供养和困境儿童救助统一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现了对象范围、供养内容、形式以及标准的城乡统筹。

  三、加强信息建设,打造智慧民政。以互联网+、智慧社区等示范项目为重点,加强信息化建设,组建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打造智慧民政。格尔木市投资60万元率先在全省建立了社会救助信息平台,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一站式”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3个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打通了政府部门与慈善、工会等群团组织间的信息共享渠道,使得工作效率得到极大提高。各地依托乡镇、街道现有的办事大厅、行政服务中心等设置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形成“一门受理、一口上下”的救助工作大平台,实现在线申请救助、部门间在线转接转办、信息反馈、信息互通等功能。目前,全州43个乡镇(街道)全部设立了统一的救助申请受理窗口。进一步把居家养老和互联网、手机终端相结合,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系统建设开发工作。

  四、筑牢防灾体系,提升救灾能力。加快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建设,修订完善《海西州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以州级救灾物资储备库为辐射,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为基础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基本形成。目前,全州累计投入2600万元,建成州、县、乡救灾物资储备库10个,落实救灾物资储备采购资金,救灾物资储备充分。州、市(县)级财政安排资金215.68万元,实现全州46185户农牧区住房保险全覆盖。对全州防汛减灾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在各地区开展集中、全面、系统的灾害综合风险排查工作,对存在问题隐患及时整改,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探索社会养老,提高养老水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工作,开展以居家养老、机构养老、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牧区困难老人代养试点等养老服务工作。格尔木市和都兰县作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试点,已为520名60岁及以上贫困老人开展上门服务1350余次。积极探索开展农村日间照料服务,柯柯镇东沙沟村结合实际开办村幸福互助院,为38名老年人提供饮食供应等日间照料服务。德令哈市4家日间照料中心投入运行。开展“医养结合式”托老服务工作,为生活不便的居家养老人员提供诊疗护理、健康管理等上门服务。目前,全州9家医疗机构和7家养老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

  六、深化社管改革,完善监管体系。深化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社会组织监管体系。全力推进社会组织“三证合一”改革工作,完成了州本级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赋码换证工作,实现了对全州社会组织网上登记、年检等信息化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做到了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对全州社会组织登记、变更等事项进行全面审查,对全州社会组织存在的违法行为和不规范管理等问题进行了集中清理整顿。截至目前,注销了9个“僵尸组织”,查处取缔了2个非法组织,11个州级行业协会全部与行政机关脱钩,完成第一、二批脱钩工作任务,做到了“机构、职能、资产财务、人员管理、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