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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建构新型和谐民族关系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8-30 09:49    编辑: 李宏才

  海西州坚持牢牢把握“八个坚持”民族工作前进方向,将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作为推动海西发展之本,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形成具有海西特色的新型现代和谐民族关系。

  一、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得到全面保障。每年申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较少民族发展资金,对少数民族的食品供应、节日活动、丧葬、宗教活动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确定民族贸易县3个、民族特色村4个、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定点企业5家。加大民族学校布局调整和校园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双语”教学改革,扶持民族医药研发及生产企业发展,不断提高民族教育和民族医药发展水平。注重民族语文的推广和使用工作,公检法系统聘用蒙藏等少数民族翻译,全州门牌全部由蒙、藏、汉三种文字按要求规范。加强对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强化服务窗口从业人员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防止歧视少数民族、伤害少数民族感情的矛盾纠纷发生。

  二、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实施人才“十百千万”战略,出台5项人才工作政策,制定《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意见和少数民族人才发展规划》,改进和完善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途径和方式,截至目前,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均配备少数民族干部,全州科级以上少数民族干部占干部总数的36.3%。2016年换届以后,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少数民族干部的比例明显提高。

  三、城市民族工作管理水平有效提升。制定《海西州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城镇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城镇居民人均2元标准落实城市民族工作专项经费。在两市三县建立5个少数民族服务中心,32个“社区民族之家”,建立“一基十面”、“三点一线工作法”、“6678”等城镇民族社区民族工作管理服务模式。制定《城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开展全国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服务试点工作,加强社区民族事务管理工作的网格化和数据化建设,发动协调各种社会资源共同参与民族工作,解决流动少数民族群众就业、就学、维权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四、创新民族工作社会管理模式。支持多民族共居互嵌社区建设,探索建立政府购买、社会提供的供给模式,完善社区居民信息采集管理平台,建立以城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为依托的网格化管理模式,推进城镇民族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强化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推动联谊交流,鼓励节庆互动,形成互嵌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