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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7-11 15:55    编辑: 李宏才

  青政办〔2017〕111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办发〔2016〕26号)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省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合并,成立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长:王予波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匡 湧 省政府副省长

  张黄元 省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成员:汤宛峰 省政府副秘书长

  向清凯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网信办副主任

  杜平贵 省编办副主任

  郗海明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立明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副主任

  陈鹏 省教育厅副厅长

  张超远 省科技厅副厅长

  韩越 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

  刘海宁 省民政厅副厅长

  左旭明 省司法厅副厅长

  李生才 省财政厅副厅长

  李志勇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冯志刚 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师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陶永利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马晓潮 省水利厅副厅长

  都茂庭 省农牧厅副厅长

  李雅林 省商务厅副厅长

  王海红 省文化新闻出版厅副厅长

  李晓东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何世海 省审计厅总审计师

  刘辉 省工商局副局长

  王颖鸣 省质监局副局长

  吕东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王跃荣 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李学军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王向武 省公务员局局长

  宋江涛 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

  尹玉颖 省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

  李玉胜 省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周洋城 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县(处)级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对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二、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省政府副秘书长汤宛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主任周洋城同志兼任副主任。

  三、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二)研究制定全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政策措施,对全省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综合管理。

  (三)对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提出实施方案。

  (四)指导、协调、监督各地区各部门抓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并组织考核。

  (五)研究制定全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政策措施,电子政务网络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等技术标准;协调、指导并组织实施政府系统网络及应用系统建设和统筹协调解决政务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六)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