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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都兰县柯柯赛铜矿采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9-19 10:32    编辑: 李宏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我公司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完成后、报送审批前,向公众公示,征求公众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议和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介

  柯柯赛铜矿采矿工程位于青海省都兰县城103°方向,直线距约60km处,属都兰县夏日哈乡管辖,本项目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地下开采,建设采矿厂、排土场(废石场)、炸药库和工业场地,矿山露采工业场地设在矿区北西侧平缓地带,距采矿场距离400m,总占地约2400m2,地采工业场地设在PD4550硐口及附近。排土场(废石场)设计在露采矿区西侧的宽缓沟岩中,距采场200~400m,总容废量20多万方,能满足容量要求;炸药库初步设在矿区北西侧,距生活区西侧310m,能满足爆破安全距离。本项目建设规模为5万t/a,服务年限为11年,其中露天开采4.8年;项目总投资3047万元。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简述

  (1)施工期环境影响

  由于本项目施工期短,生态、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和固废等各环境要素对环境的影响均较小。

  (2)生产期环境影响

  ①水环境影响:本项目生活污水、废石场淋滤水、矿坑涌水、机修废水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生活污水为一般性的生活洗涤污水,生活污水量为1.2m3/d。废水量较小,采用化粪池处理不外排,化粪池定期清运至都兰县污水处理厂,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废石场淋滤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后达标排放;根据本项目的开发利用方案中对矿坑涌水量的预测,项目区坑道发生较大突水涌水的可能性不大;机修废水产生量为0.4m3/d,在机修车间设置专用隔油池,经隔油处理后排入矿坑水处理站进行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生产期废水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②生态环境影响:本项目工程占地总计0.9804km2,其中绝大多数为荒草地。工程占地将改变土地利用方向,对占地范围内的植被、土壤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这种破坏总体来看在一定时期和一定范围内是不可难免的。对永久性占地,在服务期满后,通过采取人工与自然恢复相结合的措施,使植被、土壤的破坏得到恢复或补偿,确保对植被、土壤的破坏影响降至最低程度。对项目建设可能引发的水土流失,通过采取水保专项方案拟定的具体防护措施而加以预防和控制。本项目建设对区内地貌景观和野生动物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应严格按照既定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将对地貌景观和野生动物的不利影响降至可接受的程度。

  ③大气环境影响:大气污染源露天开采粉尘、地下开采粉尘、废石场以及道路运输扬尘,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后,可有效降低粉尘的污染,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通过采取洒水抑尘及覆土压盖措施后,对当地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小。

  ④声环境影响:噪声源主要是井下爆破噪声、设备噪声和交通噪声。根据预测结果,爆破噪声为瞬时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设备噪声影响预测结果可知在厂界四周均不超标,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交通噪声在采取了限速、禁鸣等管理措施后影响较小。

  ⑤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生产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采矿废石和采矿人员生活垃圾,采矿产生的废土石首先用于回填,多余部分在废石场堆存,在采取拦挡和排水措施后,对项目环境基本无影响。生活垃圾全部运至都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对环境影响极小。

  ⑥环境风险:本项目潜在的环境风险主要为:①废石场若堆放不当或防洪系统出现故障,暴雨条件下废石场发生滑坡泥石流;②采矿坑道发生地面塌陷、矿坑突水;③易燃易爆物品引起的火灾和爆炸事故。因此,必须采取相应的事故风险防范、减缓措施与事故应急措施,对尾矿库各类风险事故进行预防和控制。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水污染控制措施:禁止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地表水或地下水;生活污水为一般性的生活洗涤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化粪池定期清运至都兰县污水处理厂;机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输送至矿坑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废石场下有设置140m3的沉淀池,收集废石淋滤液沉淀处理后达标排入柯柯赛河。本项目矿坑涌水推荐采用混凝沉淀处理工艺进行处理。

  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执行项目用地计划,不得超范围开发与建设,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及时进行土地整治、恢复。对废石在废石场场集中堆放,禁止乱堆乱放,废石场采取逐阶堆放方式,分段规范废石,边坡采取防护措施,并修建拦挡墙,在废石场上游、坡脚及周边设置截、排水沟,防止泥石流灾害。

  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对于露天采场应采取洒水降尘的措施,对于地下采场粉尘,应采取湿式凿岩、深孔爆破、开采面喷雾洒水等措施,以有效防止采矿粉尘对局部大气环境的影响;对废石场及临时矿堆场,及时进行碾压、固定边坡、覆土,进行植被恢复,同时应对工作面定期喷雾洒水,采取以上措施后废石场和临时堆矿场扬尘将得到有效的控制。对运输道路采用洒水车定期适时洒水抑尘并清扫路面等措施。

  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采矿废石和弃土全部运至排土场堆存,禁止乱堆乱放;加强和优化排土场的截排水、水保防护等方面的设计,以确保排土场的运行安全与稳定。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都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各种采矿机械应尽可能采取相应隔声降噪措施,将影响降到最低限度;爆破作业时放炮时间应安排在昼间进行,尽量采用微孔低噪爆破,加强日常维护和保养。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在采取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可以将环境影响降至最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因此,本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场所

  公众可就项目建设方面事宜与青海华冠矿业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971-8818897)联系,可就项目环境影响方面事宜与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电话:0851-85388101)联系,问讯或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内容。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相关政府部门及周边群众意见,内容包括拟建项目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是否赞同本项目建设;不赞同的理由;公众对本项目环保措施的建议等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时间

  采取入户走访、发放问卷调查表的方式征询公众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的起始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9月14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