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切实加强对全省既有建筑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省政府决定成立青海省既有建筑加装电梯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全面负责全省既有建筑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统筹推进政策研究、资金保障、方案论证、电梯选型、项目实施等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要事项、困难和问题,督导试点工作的落实情况,安排部署与试点有关的其他工作。
二、组成人员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姚宽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