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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青海省既有建筑加装电梯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9-30 09:28    编辑: 李宏才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切实加强对全省既有建筑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省政府决定成立青海省既有建筑加装电梯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全面负责全省既有建筑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统筹推进政策研究、资金保障、方案论证、电梯选型、项目实施等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要事项、困难和问题,督导试点工作的落实情况,安排部署与试点有关的其他工作。

  二、组成人员

   长:韩建华 副省长

  副组长:侯鹏宁 省委副秘书长

  晁海军 省政府副秘书长

  姚宽一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员:何  西宁市副市长

  沈传立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乔弘志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力本嘉 省公安厅副厅长

  韩永东 省民政厅副厅长

    省财政厅副厅长

  罗保卫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黄小赠 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尚少岩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谢广军 省质监局副局长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姚宽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