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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在全省开展“收好官、开好局”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10-24 22:29    编辑: 李宏才

  四季度是全年工作的最后关口,是决战年度目标任务的关键时期,全力做好四季度工作至关重要。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抓好今年收尾工作,超前谋划明年,形成各地区各部门奋勇争先、竞相发展的局面,省政府决定四季度在全省开展“收好官、开好局”竞赛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当前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四个转变”推动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为主线,按照全省经济工作视频会议和全省重点工作推进会提出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聚焦重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咬紧牙关不松口,完成目标任务不打折扣,全力抓好冲刺收尾,为明年工作打下扎实基础。

  在全省开展“收好官、开好局”竞赛活动,对于推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谋划明年工作开好局意义重大。一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全省政府系统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准确理解和深刻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核心要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更好地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要抓好经济运行调度工作。切实把握当前经济形势,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以实实在在的项目支撑经济发展和指标增长,稳定工业经济运行,抓好经济运行调度,对照年度政府各项工作目标,盯紧盯牢各项经济指标,做到任务细分解,工作勤调度,强项抓提高,弱项抓达标,难项抓突破,确保全面完成或者超额完成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强化措施,确保各项指标按照时序进度完成。三要扎实推进重点工作落实。积极主动创造性开展工作,打主动仗,出组合拳,以钉钉子精神和“绣花”功夫,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努力把项目投资、工业运行、改革任务、环境整治、民生实事、脱贫攻坚、安全生产等各项重点工作做精做细、落地见效。四要全力谋划好明年工作。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奋斗目标,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科学研判明年的宏观形势和政策走向,以“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为契机,结合我省实际开展调研,客观理性进行长线投资分析,统筹谋划明年工作,加强与国家部委的汇报衔接,制定出符合中央精神、符合青海实际、符合群众期盼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确保我省一批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纳入国家明年发展和投资计划。

  二、竞赛内容

  竞赛活动,要围绕省委省政府对全年经济工作的部署要求,着重从对全局工作有影响的七个方面51项重点工作展开。

  (一)项目投资。

  1.持续推进180个重点项目建设,扩大实物工作量,确保西宁机场三期,西成铁路等重大项目先导工程年内开工。协调解决24个未开工工业项目制约问题,对稳增长拉动大的项目从工业转型升级资金中给予奖励。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青海机场公司、青藏铁路公司,省财政厅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2.实施以增补欠计划,兑现投资奖罚机制,着力提升项目开工率和投资完成率。确保2016年中央和省级预算内项目投资完成率达90%以上,2017年项目年内全部开工,投资完成率达50%以上。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3.注重培育招商引资工作新的增长点,积极与兄弟省区市对接,将资源和资产结合起来,认真研究资源、资产配置改进的举措,加强招商引资工作。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4.对接国家投资重点领域,立足青海发展实际,依托招商引资、对口援青生成项目,依托政府加大新兴产业、民生公益、生态环保生成项目,依托重点企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生成项目,依托科技创新平台生成项目。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5.积极赴相关国家部委沟通对接,落实我省与多个部委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各相关厅局

  6.推进318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将一批成熟项目纳入明年实施盘子,用好新追加的5000万元前期经费,支持一批重大项目前期。扎实做好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尽快形成新的投资支撑,以大项目促进大投资,以大投资带动大发展。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7.确立民间投资主体地位,放宽民间投资的领域范围,优化民间投资发展环境,不断拓宽民间投融资渠道。规范PPP项目发展,稳步推进PPP等投融资模式,遴选一批有吸引力的PPP项目,向社会集中推介。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8.落实国务院民间投资“新10条”,多方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做大做强政府引导基金,发挥带动放大效应。全力推进“青洽会”等签约项目落地。建立规范企业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制度,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9.解决好土地供给、征地拆迁、资金保障等方面的问题。

  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10.统筹管理砂石开采供应,合理布局开采区,分类、分批有序恢复合规厂商生产,确保建设需要。

  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11.深入贯彻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争取国家在信贷政策规模等的倾斜支持,加大信贷投放,确保年初目标如期完成。推进国投、投资集团、交投、西部矿业、盐湖股份等重点企业直接融资,加快建筑设计院、华信环保等企业上市挂牌,完成直接融资600亿元。开展银企对接活动,推广“银政保担”联动模式,推进普惠金融,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完成华夏银行和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进驻和2家农信社改制任务。

  牵头单位:省金融办等

  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省财政厅、人行西宁中心支行、青海银监局、青海证监局、青海保监局等

  12.配合国家编制好兰西城市群规划,确保一批重大项目列入规划。支持西宁加快绿色发展,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城市,规划建设多巴城市副中心。支持海东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推进柴达木国家循环经济试验区建设,推动盐湖资源综合利用循环发展,补强补齐产业链。统筹园区布局和功能,延伸产业链条,发挥集聚效应,促进带动转型升级。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等

  责任单位:各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13.实施好藏区“十三五”规划项目,确保已下达计划的项目开工建设。对接国家支持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政策,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支持环湖、青南地区发展生态旅游、现代生态畜牧业,提升生态生产生活联动水平。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旅游发展委、省农牧厅

  责任单位:各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14.落实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方案。推动共和、同仁、贵德等撤县建市进程。搞好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加快棚户区改造、城镇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建设绿色城市、智慧城市。完成16个美丽城镇、30个特色小镇、300个美丽乡村建设任务。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工业运行。

  15.研究激励约束政策,750亿元的工业投资目标只增不减,保住7%的工业增长速度。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省国资委、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16.深入重点地区、园区和企业开展定向精准调控和精准服务,完善直接交易电价联动机制,优化铁路公路运力协调,落实“批量放价”、“绿色通道”等惠企政策,全力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金融办

  责任单位:青藏铁路公司、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人行西宁中心支行等,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17.推进黄河矿业夏日哈木镍钴矿、大美煤业60万吨烯烃等重点工业项目进度,突出抓好盐湖化工综合利用、锂电、光伏等12个循环产业的强链补链工程,启动千吨级离心萃取提锂生产线,着力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紧盯百和再生铝、鑫恒铝业等增量负荷投运情况,促进已投产项目尽快达产,未投产项目早日投运,尽快形成新的增长点。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

  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等,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18.培育环境友好型新兴产业,倒逼传统企业采用节能减排、信息应用、自动控制等先进适用技术,提高技术装备、精益制造和清洁生产水平,实现产业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加快技术创新及改造“双百”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19.强化运行调度,保障钾肥、钢材、化肥、原盐等重点物资运输,下达1亿元“气字头”企业保增稳产资金,完善直接交易电价联动机制,提早做好火电企业今冬明春用煤保障。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青藏铁路公司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深化改革。

  20.对照全年经济体制改革10大方面162项重点任务,系统梳理改革进度,完成的及时销号,未完成的强化督查,确保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牵头单位:省委改革办、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政府相关委、办、厅、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21.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创新清洁能源消纳机制。全面完成132万吨煤炭产能压减任务,稳步推进电解铝、水泥、铁合金等行业去产能,落实好国家化解和防范煤电过剩风险政策,加快推动商业地产去库存,稳妥推进重点企业债转股,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全面完成去产能职工分流安置任务。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2.尽快落实盐湖股份、西钢集团债转股实施方案,稳步实施稳贷、增贷、续贷和还贷措施,切实防控风险。落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意见,开展政府清欠行动,再次清理整治各项收费,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编办

  责任单位:省政府相关委、办、厅、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23.推动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措施落地见效,确保农牧业丰产、农牧民增收。

  牵头单位:省农牧厅

  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24.启动刚察、囊谦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示范区,都兰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创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推广边麻沟模式,打造更多农村转型发展的领头羊。

  牵头单位:省农牧厅

  责任单位: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25.加快重大水利工程、高标准农田等基础设施及农牧业产业项目建设。抓好秋冬季农牧业生产,协调做好农作物市场供销,确保增产增收,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牵头单位:省农牧厅、省水利厅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26.全面实施“多证合一”,开通网上登记系统,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公共资源目录清单,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电子化,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

  牵头单位:省工商局、省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责任单位: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27.抓好国资国企“3+10”改革试点创新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省属出资企业提质增效工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国企“三供一业”分离,帮助企业瘦身健体、降本节支、提质增效。

  牵头单位:省国资委等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28.出台企业投资项目核备办法,建立企业投资重点项目管理责任清单,推行“多评合一”、“多图联审”、“联合验收”等新模式,下大力清理中介服务事项,推进项目综合监管改革。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政府相关委、办、厅、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29.完善财力稳定增长机制,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明确事权支出责任,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金融办

  责任单位: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人行西宁中心支行、青海银监局、青海证监局、青海保监局等

  30.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文件精神,做好金融改革各项工作。

  牵头单位:省金融办

  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人行西宁中心支行、青海银监局、青海证监局、青海保监局等

  31.启动藏区六州公车改革。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州人民政府

  32.完成环保机构监测执法垂直管理改革试点。

  牵头单位:省环境保护厅

  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33.推进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各项工作。出台千万美元潜力和自主出口品牌“双育计划”实施方案,提高自营商品进出口比重。培育产业特色鲜明的国家级和省级出口基地,抓好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综合配套工程。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西宁海关、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四)环境整治。

  34.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问题要深入查、坚决改,该关停整治的坚决关停整治,未达标排放的必须达标排放。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偷排偷放、超标排污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等

  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35.全面完成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31项重点任务和10亿元基础设施项目。筹建祁连山国家公园试点工作管理机构,编制实施方案、总体规划、专项规划。

  牵头单位: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省林业厅

  责任单位:省政府相关委、办、厅、局,相关州人民政府

  36.抓好三江源二期、祁连山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祁连山生态保护建设工程等重大生态项目,确保完成全年投资目标。搞好三江源二期中期评估。推进退耕还林草、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防沙治沙和湟水河两岸南北山造林绿化等专项工程。抓好可可西里世界遗产的后续保护和设施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37.完成500个村庄环境整治任务,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和减量化、资源化,在高海拔地区推广垃圾高温热解处理设施。完成13个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推进水污染防治,抓好农村饮用水源调查、畜禽禁限养殖区划定、工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巩固扬尘综合治理成果,实施冬季清洁取暖规划,推进黄标车及燃煤锅炉淘汰。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省政府相关委、办、厅、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五)民生实事。

  38.对民生十件实事进行“回头看”,加快实施进度,全面完成46项具体任务,落实项目资金,加快实施进度,确保项目早实施、群众早受益。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新闻出版厅、省卫生计生委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39.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发挥非公经济、中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鼓励劳动者通过新兴业态就业创业,开展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全面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5%以上。要抓好去产能职工安置、技能培训工作,努力做到转岗不下岗。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责任单位:省政府相关委、办、厅、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40.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引导农牧民按市场需求调整种养结构,加强农牧民外出务工服务,推动“拉面经济”等劳务品牌转型升级,扩大生态管护公益岗位规模,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确保农牧民收入稳步增长。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41.加快坎布拉景区、龙羊峡、贵德黄河廊道等重点旅游项目建设,推进金银滩—原子城等5A级景区创建。

  牵头单位:省旅游发展委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42.持续推进十大扩消费行动,探索利用“旗舰店+微商+加盟店”商品营销新模式,实施好生活服务消费提升、传统零售企业创新转型等专项行动计划。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牧厅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43.推动特色优势产品和老字号产品“全国行”“网上行”等系列活动。推进电商进村、冷链物流综合示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农畜产品市场等重点项目,抓好公益性市场和电商网络建设。召开电商进村综合示范县项目推进会,扩大示范成果。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牧厅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44.继续实施“全面改薄”,改善普高中办学条件,提升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综合实力。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45.推进全民健康工程,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深化医保、医药、医疗联动改革。

  牵头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六)脱贫攻坚。

  46.抓好国务院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对我省提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以钉钉子精神把脱贫攻坚向纵深推进,确保年内11个贫困县摘帽、500个贫困村退出、14万贫困人口脱贫。

  牵头单位:省扶贫局

  责任单位:省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47.把15个深度贫困县作为重中之重,深入推进“八个一批”、“十个专项行动”,补齐教育、医疗、住房和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短板,推动脱贫攻坚向深度贫困地区聚焦,向深层次发力,建立完善促进贫困群众自力更生、脱贫致富的激励机制。

  牵头单位:省扶贫局、省监察厅

  责任单位:省政府相关委、办、厅、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48.落实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克服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的通知》要求,坚决杜绝频繁填表报数、迎评迎检、陪会参会等干扰脱贫攻坚工作的现象。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和违纪违规动扶贫“奶酪”的,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查处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

  牵头单位:省扶贫局、省监察厅

  责任单位:省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七)安全生产。

  49.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巡查组对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要求,逐项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全部彻底到位。

  牵头单位:省安全监管局

  责任单位:省政府相关委、办、厅、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各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50.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把隐患当事故处理,在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化品、烟花爆竹、旅游、食品药品等领域行业开展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牵头单位:省安全监管局

  责任单位:省政府相关委、办、厅、局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51.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应急装备、物资、队伍等各项准备,切实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

  责任单位: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52.紧盯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加强维稳安保,抓好安全生产、食药品安全监管。重视应急处突能力建设,做实预案、协调联动,做好应对雪灾、低温、春旱等灾害准备。加强征地拆迁等领域矛盾排查和纠纷调解,化解不安定因素。搞好对弱势群体生活救助,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安全监管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好竞赛活动,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抓推进,以竞赛活动为契机,把贯彻落实省委书记王国生同志关于领导干部加强能力建设“八个体现”要求贯穿在竞赛活动始终,进一步加强学习,认清省情实际,拓宽新思路,分析新问题,研究新情况,切实提高做好各项工作的能力。

  (二)聚焦目标导向。按照王建军省长“把过程与结果结合起来”要求,重过程,更重结果。严格落实“710”工作制度,树牢目标导向,细化工作任务、列出责任清单和完成时限表,以时间倒逼进度,进度快的提升标杆,有差距的查缺补漏,以倒计时的姿态抓紧每一天、干好每件事,一级一级落实责任,一步一步扎实推进,层层传导压力,干工作抓铁留痕,抓落实掷地有声,实现全年目标任务清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

  (三)严格督查考核。要把督导检查作为强化责任担当、推进竞赛活动开展的重要抓手,加强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全程跟踪问效,正在落实的促进度,已经落实的看效果,没有落实的找原因。要强化目标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将目标任务列入考核管理,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落实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强化激励和惩戒机制,促进创先争优。

  (四)营造良好氛围。要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方式方法,保持竞赛活动你追我赶的良好势头,在全省形成竞相发展生动局面。要按照省委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专题部署要求,不断创新形式载体,探索方法手段,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实现全年目标任务上,先行先试、勇于创新,在比学赶帮超、活力竞相迸发中推进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