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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1月园区融资情况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12-26 16:16    编辑: 李宏才

  截至2018年11月,省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向试验区各园区企业和重点项目新增信贷投放124.01亿元,其中,票据贴现14.33亿元。信贷融资规模较上年末减少94.04亿元。

  分地区信贷投放看,1-11月,格尔木工业园企业和重点项目累计新增贷款57.59亿元,德令哈工业园企业和重点项目累计新增贷款17.6亿元,大柴旦工业园企业和重点项目累计新增贷款7.38亿元,乌兰工业园企业和重点项目累计新增贷款3.95亿元,木里煤田管理局企业累计新增贷款7.34亿元,都兰县企业和重点项目累计新增贷款15.8亿元,冷湖行委企业和重点项目累计新增贷款13.01亿元,茫崖行委企业和重点项目累计新增贷款1.33亿元。从信贷需求和投放情况看,格尔木和德令哈工业园企业流动资金需求量较大,累计实现贷款75.19亿元,占园区企业和重点项目贷款的60.63%。都兰县企业和项目新增贷款落实情况较好,主要是新能源项目建设带动效果较为明显。

  按产业类别信贷投放看,1-11月,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园区第一产业信贷投放1.33亿元,向第二产业信贷投放115.55亿元,向第三产业信贷投放3.64亿元,向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信贷投放3.49亿元。其中,向盐湖化工企业发放贷款57.04亿元,向油气化工企业发放贷款0.15亿元,向金属冶金企业发放贷款8.89亿元,向煤炭综合利用企业发放贷款7.59亿元,向新能源企业发放贷款26.83亿元,向新材料企业发放贷款14.46亿元,向高原特色生物企业发放贷款1.33亿元,向园区生产性服务业及其他行业发放贷款4.22亿元。由于今年金融信贷监管趋严,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发放更加谨慎,强抵押、强担保成为贷款发放的必要条件,企业和项目融资较为困难,加之园区企业生产经营资金流动性较弱,园区特色生物、金属冶金、煤炭经营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项目建设进度放缓。

  从企业获得信贷支持情况看,一是企业更需要期限长、成本低、能够灵活运用的融资产品的支持;二是园区企业要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增强信用意识,挖掘和盘活企业存量资产,扩大抵押物范围,提升企业获贷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