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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河湖全面实现“有人管”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04-01 09:34    编辑: 李宏才

  海西州不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深入广泛实施河湖长制,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确保每条河流、每个湖泊有人管、有人盯、有人促、有人干,实现“堤固、洪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总体目标。

  一、建立四级河湖长制。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河湖长,构建了党政牵头、部门联动、市县发力、群众参与的齐抓共管治水责任链,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成为共识,各级河长认河、巡河、治河形成常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四级河长制要求,及时将任务和责任分解到各地区、落实到各部门、细化到各岗位,全面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落实州级河湖长10名,市(县、行委)级河湖长28名,乡(镇、街道)级河湖长91名,村级河湖长235名,政府主导,社会全面参与的河湖长制工作格局全面构建。

  二、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制定并印发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方案、将盐湖纳入河湖长制管理体系、编制完成州级重点河湖“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搭建河湖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健全河湖长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将河湖管理与保护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建立河湖日常监管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全面巡查,及时发现问题,狠抓督促整改,促进河湖长制工作有效落实。2018年,组织河湖长制专题培训班2次,培训200余人次;全州各级河湖长对区域重点河湖进行全面巡查,至今累计巡河巡湖5969人次。格尔木市结合实际编制印发《格尔木市民间河湖长工作实施方案》,截至目前,热心参与河湖管护工作的民间河湖长及各类义务巡河湖人员共180名,企业河湖长10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德令哈市顺利推进巴勒更河流域综合治理、尕海湖湿地自然保护前期工作、编制完成白水河综合治理方案,取得防洪安全的同时强化河湖管护。

  三、探索河湖管理模式。创新建立“河长制+”工作机制。“河湖长制+网络平台”,利用即时通讯软件建立工作群,设立全州河湖长制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工作推进情况。“河湖长制+多样化工作”,各级河湖长办公室结合创城、创卫工作,组建整治工作组,对辖区内的河流、沟渠及周边环境卫生进行动态巡查,确保重要流域有人管、有人盯、有人促、有人干。“河湖长制+地区联动”,制定州级重要河湖综合整治方案,明确推进目标、方法路径、工作举措等,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实现河湖长制工作无缝化衔接及协同推进实施。同时,加大河湖保护监管力度,全面统筹水利、环保、林业、公安等部门的执法资源,积极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整改、河湖采砂专项整治,水库垃圾围坝清理整治等专项治理工作,共计清理8处。针对排查出的10个入河(湖)排污口,建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结合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督促指导27座小水电站安装生态基流设备。目前,全州22个一级水功能区、33个二级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