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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续强化清明“五一”端午期间作风纪律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04-04 14:35    编辑: 李宏才

柴纪〔2019〕2号

各工业园党工委(党委),木里煤田管理局党工委,试验区管委会机关党委,柴达木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清明、“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作风纪律,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州具体措施办法成果,现就加强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旅游、接待亲友、踏青游玩等非公务活动,不得报销因私外出产生的费用,或将费用转嫁到下属单位报销;

  (二)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及贵重礼品、安排的旅游踏青活动;

  (三)严禁利用职权影响减免个人门票、住宿等相关费用;

  (四)严禁私车公养、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扫墓、踏青游玩、探亲访友、娱乐购物等活动和用公款报销私家车产生的费用。

  各园区、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中央、省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增强反对“四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紧盯清明、“五一”、端午等关键节点,抓具体,盯短板,以身作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营造廉洁过节氛围。

  试验区纪工委将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园区、各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问题严肃处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各园区、各单位要将五一、端午期间检查情况于4月10日前、5月8日、6月12日前报送试验区纪工委。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