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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信息进村入户整省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04-18 09:22    编辑: 李宏才

青政办〔2019〕4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信息进村入户整省推进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抓好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4月8日

  (发至县人民政府)

  青海省信息进村入户整省推进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数字乡村战略部署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的总体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我省信息进村入户整省推进工作,助力打造乡村振兴青海样板,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加快“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选择,是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信息进村入户是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对提升农业农村信息化服务水平、带动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紧紧围绕推进农牧业农牧区现代化的中心任务,坚持以农牧民需求为导向,以实现全省农牧区益农信息社全覆盖为目标,推进资源聚合和机制创新,完善农牧业信息服务体系,提升农牧民信息获取能力和增收致富能力,依托“互联网+”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牧区延伸。

  (三)基本原则。

  整省推进、资源共享。坚持自上而下,整体布局,加强协调引导,集聚相关部门、行业、领域的资源和力量,各方协同、共建共用,形成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的强大合力。

  政府主导、市场主体。采取开放式设计,留足创新空间和对接端口,依靠技术应用创新、建设运营机制创新、服务模式创新,构建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农牧民为主的可持续发展格局。

  需求导向、服务“三农”。紧紧围绕农牧民群众期待和需求,充分发挥信息进村入户在方便农牧区生产生活、繁荣经济和助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切实提高农牧民群众运用信息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增收致富的能力。

  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立足不同自然环境和经济水平以及农区、半农半牧区和牧区特点,结合农牧业发展实际和生产需求,科学确定目标任务,积极稳妥建设益农信息社,打造青海特色样板。

  (四)建设目标。利用3年时间,在全省所有行政村开展益农信息社建设,实现全省农牧民群众享受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子商务和培训体验四项服务全面落地。建设全省统一的信息进村入户综合服务平台,并与国家信息进村入户公益平台对接。力争到2021年益农信息社基本覆盖全省所有行政村,农牧区基层信息服务体系健全完善,有效解决信息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难题,“互联网+”现代农牧业发展进程明显加快。

  二、重点任务

  (一)整省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按照省级统筹、县(市、区、行委)为主体、村为基础、社会参与、合作共赢的建管机制和市场化运行机制,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扎实开展省级信息进村入户综合服务平台系统开发和益农信息社建设。一是确定省级运营主体。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制定评选标准,组织专家审核评审,遴选出有意愿、有能力、有资源的企业作为省级运营主体。由省级运营主体负责开发建设信息进村入户省级综合服务平台,整合金融、保险、通信、电商、物流等社会资源,协助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建设益农信息社,负责做好益农信息社运营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建设任务。二是建设省级信息进村入户综合服务平台。开发建设全省统一入口的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省级综合服务系统,对接相关部门服务系统或服务平台。努力使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子商务和培训体验四项服务内容可通过手机、电脑、电视、触摸屏等多媒体设备接入,实现省、市(州)、县、乡、村五级用户信息共享,并与国家平台互联互通。三是建设益农信息社。采取政府补贴、企业建设、先建后补方式,按照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宽带、有网页、有持续运营能力的“六有”标准,优先选择村委会、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点、农村商业、金融、通信、电商服务及供销社服务网点等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的场所,改造或新建益农信息社。各市(州)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益农信息社的规划布局和监督指导,县(市、区、行委)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益农信息社的选点和管理,运营主体负责益农信息社的具体建设和运营。益农信息社要根据标准站、专业站、简易站三种类型科学选址、合理布局,重点向贫困地区和贫困村倾斜,可结合实际需要统筹安排县级中心社建设。益农信息社选点、建设情况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要全省统一使用“益农信息社”品牌,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统一设计制作门牌、统一编号,在省级信息进村入户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登记注册、开展服务并纳入统一管理。

  (二)组建村级信息员队伍。每个益农信息社至少配备1名信息员,按照有文化、懂信息、能服务、会经营的原则及标准,优先从大学生村官、返乡创业人员、农村青年、退役士兵、农村商超店主等人员中选聘。信息员选聘工作由省级指导、市(州)级统筹,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与运营商共同审定,逐级报省、市(州)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并在省级信息进村入户综合服务平台登记注册。各县(市、区、行委)农业农村部门委托运营商对村级信息员分区域开展上岗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建立“上门培训+集中培训+网络培训”的多元化培训模式,培训合格后颁发培训结业证书。信息员要依托省级信息进村入户综合服务平台开展各类服务及经营活动,完成农牧业生产、农牧区经济运行信息采集、报送和发布等工作。

  (三)整合集聚信息服务资源。围绕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子商务、培训体验四项服务,制定全省统一的益农信息社基本服务目录。升级完善和整合接入12316信息服务和智慧农牧业大数据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提供农牧业生产经营、技术推广、政策法规、动植物疫病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土地流转等公益服务。强化与教育、科技、商务、卫生、供销、气象、邮政等部门合作,开展水电气、通信、金融、保险、票务、医疗挂号、惠农补贴查询、气象信息查询、法律咨询等便民服务;对接和整合“牛咖部落”“供销e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等电商平台,开展农畜产品、农资及生活用品代买代卖,农牧区物流代办等服务。对接涉农在线培训平台,开展农牧民手机应用技能、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培训。

  (四)创新市场化运营服务机制。建立“政府+运营商+服务商”三位一体发展模式,构建政府推动力、市场活力、社会创造力相依相进的动力机制,统筹各方资源,加强部门协同,健全政府与运营服务商的合作机制,优化运营企业与益农信息社一体运作、共建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机制。探索可持续运营模式,依托运营商、服务商,拓宽经营服务内容范围,通过提供政策、技术等公益服务和培训体验聚集人气,通过代缴费、小额取款、物流代收代发等便民服务获取适当收益。开展网店建设装修和运营推广,应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渠道开展产销对接、农畜产品上行等业务,提高信息员自身收入。

  (五)建立健全制度规范。一是建立健全信息进村入户工程规范。制定完善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工作规范,益农信息社选点及建设标准规范,村级信息员选聘、培训、管理、考核办法,益农信息社运行服务管理标准等制度规范,明确各方责任和权利,为农牧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信息服务。二是加强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建立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推进定期督查制度,县级农牧主管部门要以目标为导向,强化制度执行和过程监督,严格激励约束和责任落实,确保监督有效、风险可控。

  (六)统筹推进“互联网+”现代农牧业发展。以整省推进信息进村入户为突破口,加强农牧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依托益农信息社,统筹推进农牧业信息服务、电子商务、物联网、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强化农牧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等农牧业信息化工作,推进“互联网+”与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和创业创新的深度融合,强化运用“互联网+”促进精准脱贫,全面提升“四项”服务能力,以“线上农牧业”带动“线下农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积极出台经费扶持及优惠政策等配套措施,建立信息进村入户绩效管理制度。各级农牧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起牵头抓总责任,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大投入力度。各地要结合发展规划,按照涉农资金整合使用的有关要求,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统筹推进益农信息社建设,大力支持“互联网+”现代农牧业重点工作。积极探索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引导服务商投入资金,建立“政府+运营商+服务商”筹资模式,实现建设运营投入的多元化,确保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可持续发展。

  (三)探索建立市场化机制。按照“政企联合,协同推进”的运营模式,引导运营主体探索盈利模式,建立长效运营机制,确保益农信息社持续运营。指导运营主体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诚信经营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四)加强舆论宣传。整省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是一项创新性任务,要坚持先易后难、示范引路原则,在不同区域分别开展示范,打造亮点,摸索经验,通过示范引领,带动面上推广。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对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政策措施、典型经验、工作成效的宣传力度,开展服务平台、运营模式推介,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信息进村入户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