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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幸福西宁·绿色交通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04-28 09:20    编辑: 李宏才

  青政办〔2019〕4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幸福西宁·绿色交通三年行动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4月16日

  (发至县人民政府)

  幸福西宁·绿色交通三年行动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抓“兰西城市群”和建设宜居宜业“大西宁”发展机遇,巩固提升“畅通西宁”三年攻坚成果,加快构建一体化综合交通网络,全面提升城市建设品质,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部署,推动“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落地生根,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立足城市工作“八个注重”要求,以“大西宁”规划为契机,从拓展城市空间、优化路网结构、提升道路功能、完善公共服务、便捷群众出行等方面入手,围绕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新时代幸福西宁,进一步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出行环境,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构建绿色交通出行系统,建设便捷、舒适的公共服务保障体系,实现全民共建、全民共享。

  秉持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理念,优化绿色交通结构,改善绿色出行环境,探索绿色交通产品,推广绿色新能源,推进绿色交通可持续发展,以绿色交通助力高品质生活。

  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以“大西宁”规划为基础,统筹“兰西城市群”、西宁海东都市圈建设,超前谋划区域路网骨架,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带动区域城乡一体发展,构建结构合理、功能完备、衔接顺畅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

  突出科学精细管理。坚持精细化管理,以智慧城市为契机,统筹建设交通智能体系,强化交通智能执法,加强管理模式创新,凸显法治交通,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改善交通出行环境,打造交通友好城市。

  完善省市共建格局。坚持省市统建共建,综合施策,全面推进,强化机构保障,健全机制体制,创新投融资模式,加强项目储备,落实目标责任,在“畅通西宁”三年攻坚的基础上,继续完善省市共建格局。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建设(2019—2021年),实现西宁市主城区道路新增里程73公里,提档升级既有道路58公里,新增道路面积227万平方米,人均道路面积力争达到15.46平方米;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力争达到65%,公交专用道设置比例达到25%,高峰平均运营时速达到22公里/小时,新能源公交车比例达到50%,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以上,初步建成布局合理、清洁低碳、功能完备、集约高效的绿色交通体系。

  重点围绕“绿色发展”和“综合提升”,开展8个专项行动,共实施148项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388.18亿元(不含轨道交通)。

  四、建设任务

  (一)规划引领。

  1.规划管控。按照城市“西扩、南活、北优、东延、中疏”的理念,加快推进都市区空间重构,构建“一芯双城、环状组团”新格局,严格落实“双增双减”制度,加快医院、学校等功能和产业向外转移。以合理分流城市交通、有效控制中心城区交通增量为目标,结合《兰西城市群交通发展规划》《青海省地方高速公路专项规划》,编制《西宁—海东一体化交通发展规划》《大西宁综合交通规划》,加密路网,提高道路总体供给,为“十四五”交通发展提供技术保障,推动经济平稳增长。

  责任单位:西宁市政府

  支持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

  2.专题研究。重点是G6曹家堡—扎麻隆扩容改造项目、高速中环项目,省市配合,结合“大西宁”规划、西宁—海东都市圈建设发展,合理确定线位走向、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建设时序,深入研究融资模式,抓紧启动专项研究,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交通保障。

  牵头单位:西宁市政府

  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二)轨道交通。

  加快推进线网优化及申报工作,优化完善线网布局,科学调整线网规模,改善城市交通出行结构,提高公共交通分担率,提升城市品位,推动城市转型升级和城市高质量发展。编制完成《西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报告》及相关支撑性专题报告。协调省、市相关部门推进湟中县撤县设区等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以满足轨道交通申报条件,继续加大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司局的沟通协调力度,争取政策倾斜支持,力争项目早日批复。同时加大城市云轨、快轨等公交出行方式研究,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牵头单位:西宁市政府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

  (三)公交优化。

  1.完善公交基础设施。建成团结桥、冷湖路公交首末站、湟中县湖东路综合客运枢纽站等三县公交基础设施32处。

  责任单位:西宁市政府

  支持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2.提升公共交通服务。研究开通城市快客线路,施划公交专用道74公里,新增优化20条公交线路,提升公交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西宁市政府

  3.推进新能源车辆更新。加快推广新能源公交车更新,提高新能源巡游出租车比例。完善充(换)电站(桩)基础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西宁市政府

  支持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

  (四)路网拓展。

  1.“对外交通”国省道项目。加快国道213、国道214、小南川道路、西塔高速至湟中县城五岔路口道路、湟中县城环城南路等市域路网的前期工作,按计划启动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配合单位:西宁市政府

  2.“主干路快速化改造”项目。加快开展昆仑大道等主干路网快速化改造,实施海晏路海湖路、南山路劳动路、胜利路同仁路交叉口立体改造。

  责任单位:西宁市政府

  支持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3.“大修整治”项目。实施海湖路、昆仑大道等道路大修整治,拆除新建团结桥、五四桥等老旧桥梁,分段、分时逐步实施。

  责任单位:西宁市政府

  4.“主干路网”新建项目。实施四号路北段(西湟高速下线口)、建国南路(昆仑大道—南山路)、滨河北路(站东巷—民和路)、滨河南路东段(湟中路—团结桥)等主干路建设。

  责任单位:西宁市政府

  5.“片区路网”新建项目。实施朝阳一巷、大寺沟路等支路新建及改造。

  责任单位西宁市政府

  (五)便捷出行。

  1.非机动车道整治。开展非机动车道整治,施划标志标线,增设隔离护栏,保障出行安全。

  责任单位:西宁市政府

  2.慢行系统提升。结合新建道路配建自行车道,完善城区自行车网络系统,连通县城与景区绿道网络,实施过街设施提升改造,统筹空间分布,优化慢行系统,开展人行道改造,新建过街设施,提升步行环境。

  责任单位:西宁市政府

  3.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推进绿色建材产业园建设,加大产品研发,提升产品质量,推广应用绿色建材,提高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责任单位:西宁市政府

  支持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

  (六)智慧交通。

  1.交通行业大数据平台(一级)。搭建智能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数据融合,建立智慧交通大数据系统。

  责任单位:西宁市政府

  2.交通管理行业平台(二级)。实施道路交叉口的精细化管理,完善道路交通视频监控系统,提升城市交通综合管理水平,完成交通信号联控、智慧交通大数据系统、交通技术监控安全系统建设。

  责任单位:西宁市政府

  支持单位:省公安厅

  3.交通运输行业平台(二级)。建立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管理系统、农村公路监测系统、交通运输能耗统计监测平台、网约车监管平台、综合监测及决策系统(二期)、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平台、“两客一危”车辆安全智能防控系统为基础的交通运输行业综合平台。

  责任单位:西宁市政府

  支持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七)设施提升。

  1.停车场建设。巩固提升公共停车场管理水平,推进泊位线、地磁感应器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行无感支付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公共临时停车信用体系。严格落实停车场配建标准,加大公共停车场、停车楼建设,制定商业地块、小区地下停车场对外开放管理办法,实行统一管理、资源共享,解决停车难的问题。

  责任单位:西宁市政府

  2.交通设施升级改造。

  (1)交通设施完善及交叉口渠化。新增30处人行过街信号灯,增设中央隔离护栏、人行隔离护栏,清除道路废旧标线,补充完善道路交通标线及交通标志,开展重点道路交叉口渠化改造。

  (2)共杆整治及路灯设施品质提升。整合指示牌杆、电力杆、通信杆、路灯杆等杆件,实现“多杆合一”,提升改造路灯及附属设施。

  (3)加强桥隧日常预防性养护。完善桥梁、隧道设施管理体制机制,保障养护设备、经费。

  责任单位:西宁市政府

  (八)支持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各项工作稳定、有效、连续,高标准、高质量推动项目建设,在总结回顾“畅通西宁”工作经验和成效的基础上,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逐步完善工作推进协调机制。

  2.完善政策支持。西宁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项目打捆、资金整合、贷款贴息、经营性资产包装及路权冠名、广告权出让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共同助力项目推进。

  3.推进专项整治。结合“大气扬尘污染防治”“黑臭水体整治”“建筑工地十个百分之百”等专项行动,严控小散乱污企业,严格在幸福西宁·绿色交通三年行动计划中落实专项整治的要求。

  4.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争取交通运输部等国家部委项目资金;省市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倾斜安排;综合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等资金;通过积极争取金融部门支持、探索PPP运作等吸引社会力量。

  5.文明出行。加强宣传,提高知晓率、参与度,发挥舆论引导,注重示范带动,开展文明出行安全等宣传教育,合理分配交通流,增加警力配数,加大交通文明执法力度,增强市民的文明出行意识、交通安全意识。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

  西宁市政府要充分发挥牵头主体作用,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强与省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把握好目标与方向、当前和长远、内力和外力、投入和效益、改造和新建、静态和动态、硬件和软件等关系全力推进项目实施。

  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汇报沟通,积极争取国家层面的支持,全力推进西宁市轨道交通1号线建设。同时,争取国家层面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安排省级专项重点支持相关项目建设。

  省公安厅要支持西宁市开展智慧交通、交通管理工作,指导制定优化交通组织等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省财政厅要加大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争取力度,在省级专项资金、地方专项债等方面,全力支持幸福西宁·绿色交通三年行动计划。

  省交通运输厅要加强具体支持指导和组织实施,围绕“公交优化”专项中公交基础设施建设,“路网拓展”专项中对外交通国省干道、主干路快速化等项目,积极争取交通运输部项目资金支持,并加快国道213、214等道路的实施进度,西宁市全力做好征地拆迁等配合工作。

  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要共同支持幸福西宁·绿色交通三年行动计划,协助项目建设用地、环评、防洪、征占用林地及林木采伐、水土保持、规划选址等审批审查工作,加快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有序实施。

  (二)广泛宣传发动。

  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报道推进情况及特色、亮点,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计划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