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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突出“六个强化”扎实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07-24 11:07    编辑: 李宏才

  为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青海省工作动员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从严从实迎接、支持、配合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海西州委、州政府制定下发《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着力突出“六个强化”,扎实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工作。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把配合督察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好落实,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迎检工作,落实好中央、省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努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重大要求的实施意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全面拉高全州上下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标杆和合格标准,坚定信心决心,深化行动自觉,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做好边督边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推动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生追责、权责一致”要求,坚决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认真履行直接领导责任,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监管责任,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案件不回避、不遮掩、不推诿,主动担当、主动进位、主动作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第一时间承接案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调查核实,第一时间整改落实,第一时间报送结果,形成“上下联动、衔接有序、纪律严明、落实有力、高效顺畅”的边督边改工作格局。

  三、强化规范办理,严格程序标准。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交办、督办的事项,主动认领、全盘接收、立说立行、立行立改,严格按照“坚定一个导向、抓好两项排查、坚持三个原则、加强四个引导、聚焦五个重点、明确六个规范”即:“123456”措施要求,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确保边督边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同时,根据“一个责任、两个满意、三个同步”(一个责任:党政同责;两个满意:让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三个同步:查实问题与责任追究同步、回应诉求与政策宣传同步、整改落实与机制建设同步)的原则,进一步建全完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工作长效机制,全力保证督察成果制度化、整改落实长效化,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四、强化马上就办,确保整改成效。严格执行“马上就办”制度,第一时间承接、第一时间交办、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定责、第一时间整改、第一时间报送。在边督边改过程中,严格遵循“科学分析、分类整治、精准施策、规范办理”原则,坚决禁止不分青红皂白采取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坚决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坚决避免“一关了事”“一刀切”等情况发生,坚决杜绝“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作秀整改、文字整改”等现象出现,确保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工作顺利进行。

  五、强化跟踪督办,彻底整改问题。聚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充分发挥环保督察专员、环保稽查专员的作用,实行轮岗蹲点督促,坚持“定期督察”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快查”与“快处”相结合、“查事”与“问责”相结合,持续传导压力不松弛,责任追究不懈怠,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依法依纪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直至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办结。强化跟踪督办,严守“红线思维”和“底线思维”,做到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公布一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防止问题反弹。

  六、强化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大力宣传海西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的好经验、好做法,动员全社会参与边督边改工作,全面及时公开边督边改工作动态,以最坦诚的态度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宣传报道各地区和各部门好的做法、典型案例、问责查处情况等,向社会公布、向媒体深度曝光案件涉及的地区、单位、企业和责任人,起到最大威慑震慑效应。高度关注舆情,正面引导舆论,以公开促落实、促监督、促成效,以扎扎实实的行动、实实在在的成效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的获得感、幸福感,为建设好“绿色柴达木、生态聚宝盆”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