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管办〔2019〕17号
各工业园党工委(党委)、管委会,木里煤田管理局党工委、管理局,试验区党工委、管委会各部门,乌兰工业园推进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柴达木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含小贷公司):
根据州委、州政府和试验区管委会关于设立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冷湖工业园的工作部署和州编委《关于冷湖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西编委发〔2019〕19号)要求,“中共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冷湖工业园委员会”(印章编号:6328021026247)和“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冷湖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印章编号:6328021026248)现已刻制就绪,从即日起启用。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