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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以“1+7+1”举措助推村集体经济兴产提质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11-12 08:31    编辑: 李宏才

  今年以来,海西州紧紧围绕村集体经济“空壳村”清零工程中存在的短板和弱项,找问题、查症结、出实招、下实功,结合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定出台《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集中开展村集体经济重点任务“百日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创新“1+7+1”工作举措,助推村集体经济发展兴产提质。

  突出“一个重点”,充分发挥村级产业发展资金作用。坚持把发挥好村级产业发展资金作用作为支撑村集体经济兴产提质的重点工作,真正做到管好用活,最大程度发挥资金效益。一是用好中央财政支持资金。进一步发挥州县两级集体经济“空壳村”清零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作用,持续加强对全州44个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村产业项目的帮扶指导,因地制宜、群策群力,合力推动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村的项目落地见效。二是加大村集体经济发展支持力度。充分依托全州国有资产运营平台,探索设立“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资金”,对有好项目但缺少启动资金或缺乏扩大再生产投入的村进行重点扶持,助推集体经济发展。三是健全村集体经济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经营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将村集体经济收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纳入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范围;实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离任审计制度,并指导各地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办法,严格落实“村财乡管”,坚决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四是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在村级产业项目筛选、资金投向、经营管理、带头人确定等方面,科学论证、严格把关、稳健经营,防止出现盲目跟风、项目同质化等倾向;坚持生态保护优先,严禁实施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产业项目;加强资金管理,严防贪污、挪用、截留和虚报项目套取扶持资金。五是健全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机制。严格制定规范村集体经济收益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明确村集体经济收益资金的使用范围、标准及程序,确保收益资金使用有度、开支合理。

  坚持“七个带动”,全力推动村级产业发展项目落地。坚持把推动村级产业项目落地作为促进村集体经济兴产提质的关键举措,真正做到一村一策,促进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一是坚持以重大项目带动。在涉及乡村振兴战略、新型城镇化、循环经济产业布局等重大项目规划中,列出村集体可参与项目清单,支持村集体通过兴办专业市场、仓储中心、标准厂房等实体项目,实现村集体经济联动发展。二是坚持以特色产业带动。在积极培育壮大枸杞、藜麦、柴达木福牛等海西特色农牧产业的基础上,通过“一镇一品”“一村一品”的方式,精准施策、分类指导,帮助村集体找准特色产业发展方向,实现村级产业项目规模化、区域化发展。三是坚持以党政军带动。总结运用脱贫攻坚“123”工作机制和军地共建成果经验,广泛动员党政机关和军警部队积极为联点村发展村集体经济提供政策、人才和技术支持,并将村集体经济帮扶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压紧压实帮扶责任。四是坚持以城郊富裕村联动带动。积极引导城郊富裕村与地域相邻、生产形式相近的薄弱村建立结对帮扶关系,以党组织联建、产业信息共享、发展经验传授、人才队伍交流等形式,带动村集体经济薄弱村产业升级。五是坚持以强人班子能人队伍带动。持续巩固村党组织书记和“两委”成员动态调整机制,创新实施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合伙人”招募行动,切实选准选好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当家人、带领群众增收致富的领路人。六是坚持以企业力量带动。持续巩固“联企兴村1+1”工作成果,鼓励引导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帮助指导联点村发展村集体经济。同时,对帮扶效果好、工作推进有力的企业进行广泛宣传、大力表彰。七是坚持以专业合作社带动。坚持以合作社为主体,努力在搞好统一经营服务、用好集体资产、发展多种经营方式上想办法、出实招,切实盘活“僵尸资产”,着力解决村集体经济“有资产,无增收””的发展现状。

  开展“一项竞赛”,有效激活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活力。通过在全州范围内举办“优秀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竞赛”活动,进一步激活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活力,深入挖掘创新产业项目和优秀产业带头人。季赛活动按照“实地评估+集中评审+成果公示”的形式对村级产业项目进行评选,并科学设置“村集体经济产业升级奖”“村集体产业突破奖”“村级产业多元发展奖”等奖项,对集体经济产业项目和产业带头人给予一定的奖励,形成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正向激励导向,并以项目竞赛为契机,梳理一批有发展潜力、有辐射效应的优秀村级产业项目进行重点培育和倾斜支持,全面提升优秀项目的辐射带动作用。同时,设立“村级党组织引领小微产业发展奖补资金”,择优确定10个有创新、有潜力、有带动示范效应的村集体小微产业项目进行帮扶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