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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聚焦民生提升品质开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新局面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11-25 08:22    编辑: 李宏才

  今年以来,海西州认真贯彻落实省住房建设决策部署,聚焦改善民生,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不断补齐短板,着力在住房保障建设、城市(村镇)建设管理水平上下功夫,努力开创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新局面。

  一、民生为先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棚户区改造。今年全州新开工目标任务1500套,后追加至2500套,截至目前,已完成目标任务1000套。项目计划总投资6.31亿元,共争取中央专项资金5036万元,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资金2.4亿元,专项债券资金14亿元,完成投资2.6亿元;剩余1500套任务计划于11月底全部完成。今年全州基本建成任务1916套,入住任务1366套,目前已基本建成1560套,已入住1100套。农牧区危旧房改造。今年农牧民危旧房改造建设任务227户,争取省级专项资金499.4万元(每户2.2万元),州、县级配套68.1万元(每户0.3万元)。截至目前,已开工227户,开工率100%;已竣工227户,竣工率100%,完成投资2357万元。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今年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项目30个,已开工建设29个小区。项目计划总投资1.64亿元,争取省级资金5584.5万元。房地产市场。2019年全州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10个,计划总投资6亿元,已完成投资6.8亿元。物业管理。2019年,全州物业服务企业55家,按照信用等级分类有4A级企业1家、3A级企业7家、2A级企业44家、1A级企业2家、B级企业1家;全州共有住宅小区227个,其中物业管理住宅小区127个,单位自管住宅小区74个,业主委员会管理8个,无物业管理18个。

  二、规划引领统筹推进城市建设。完成《海西州“十三五”新型化城镇化发展中期评估报告》《海西州“十三五”物流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海西州城镇特色风貌导引(试行)》,并完成省级审查,现已批复实施;《海西州城镇体系条例》《德令哈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中期实施评估报告、《茫崖市城市总体规划》已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审查。正在编制《海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四五”规划》《海西州“十四五”时期建设青海西部城市群(带)思路研究》。加快《海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四五”规划》《海西州“十四五”时期建设青海西部城市群(带)思路研究》《海西州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海西州垃圾分类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积极发挥监督职能,加强对建筑市场、建筑质量安全和招投标的监管,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推动智慧城市、智慧城管项目建设,对全州城市(镇)管理工作继续定期考核,有效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三、多措并举加快提升城镇建设管理水平。城市(县城)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全州城市(县城)共计8座生活垃圾填埋场,均已投入使用,截至2018年底,全州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33%,正在同步开展城市(含县城)生活垃圾分类摸底调查工作。截至2018年底,全州污水处理率达84.18%,下达城市污水提质增效项目资金7000万元,格尔木市、德令哈市污泥无害化项目已投入试运行。城市管理考核。2019年初,分别对三市、三县、一行委和15个重点镇开展2018年城市管理考核和2019年城市管理第一季度考核工作。达到城市管理优秀水平的有格尔木市、天峻县、大柴旦行委、柯鲁柯镇、新源镇、茶卡镇、花土沟镇、柴旦镇;达到城市管理达标水平的有德令哈市、都兰县、乌兰县、冷湖行委、茫崖行委、香日德镇、察汗乌苏镇、宗加镇、希里沟镇、柯柯镇、冷湖镇、郭勒木德镇、唐古拉山镇;不达标的有尕海镇、茫崖镇。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从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城市(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等7大类入手,储备近、中、远期项目220个,估算投资约84.93亿元。项目储备库建立后,积极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了对接工作,下达各类资金和投资计划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1个,总投资6.43亿元。已完成“十四五”项目库建立工作。智慧城管建设。委托编制《海西州智慧城市管理规划方案》《海西州住建局关于建设BIM基础数据平台可行性报告》等一批设计方案,格尔木市智慧城管已于2018年5月正式运行,德令哈市数字化城管于2017年6月正式运行,下一步州级平台建设将采取“市县级建终端、州级统筹平台和数据库,运营商提供网络服务”的实施办法,利用两年建设周期形成以“一中心,一门户、一张网、一张图,一平台”为主要内容的“城市运营中心(城市大脑)”。建筑节能监管。制定和完善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发展绿色建筑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加强对绿色建筑发展的技术指导和政策扶持。将绿色生态、节能低碳纳入大型新建项目建设条件,截至目前,全州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为30.6%。建筑市场管理。截至目前,全州完成招标投标建设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100项,总交易额9.71亿元,其中,格尔木交易中心完成22项,交易额1.2亿元,州交易中心完成78项,总交易额8.51亿元;完成初步设计审查82项总投资17.3亿元。完成《海西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起草工作,已印发实行。“城市双修”工作。格尔木市自2017年7月被确定为全国第三批“城市双修”试点城市以来,以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建设、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为切入点,推进项目建设,完善城市功能,补充城市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进一步补足城市短板。同时,以加快城市公园、广场、绿地的建设,打造园林绿化为突破点,正在逐步恢复自然生态、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城市面貌。清洁能源供热取暖。截至2018年底,全州燃气普及率达70.36%。全州除天峻县、都兰县、大柴旦行委外均为天然气供暖。供热能力1126.4兆瓦,集中供暖面积682.82万平方米。

  四、因地制宜大力实施村镇建设。美丽城镇建设任务。2019年实施美丽城镇建设任务1个(格尔木市唐古拉山镇),计划实施项目4项,总投资8285万元,其中美丽城镇专项资金5200万元。目前总体规划已编制完成,正在开展项目可研编制。高原美丽乡村建设。下达5个高原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分别为格尔木市大格勒乡新庄村、都兰县香日德镇幸福村、夏日哈镇沙柳河村、乌兰县柯柯镇西沙沟村、天峻县龙门乡纳尔扎村。计划投资1741.99万元,截至目前,共完成投资1171.39万元。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省级下达建设任务1395户,其中格尔木市96户,都兰县304户,乌兰县730户,天峻县135户,大柴旦行委130户。争取省级补助资金2092.5万元(1.5万元/户),目前已开工1164户,开工率为83%,完成投资399.6万元。城乡公共厕所建设。下达114座城乡公共厕所建设任务,其中:格尔木市24座,德令哈市25座,都兰县31座,乌兰县6座,天峻县10座,茫崖市13座,大柴旦行委5座,截至目前,已开工114座,已完工45座。农村垃圾处理。截至目前,乡镇已建成垃圾填埋场16座,在建5座。受村庄性质、地理环境、建设资金等因素影响,305个行政村均未建设垃圾处理场所。全州已配有垃圾转运设施可进行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的村庄有26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