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保障纳税人顺利完成新税制实施后首次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我们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19年12月26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网站,进入首页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网址:http://www.chinatax.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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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2.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
2019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