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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力打造“天蓝地绿水清气净”生态名片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06-22 15:49    编辑: 李宏才

  近年来,格尔木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一优两高”战略部署,自觉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全力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和宣传教育力度,全力打造格尔木“天蓝地绿水清气净”生态名片。

  一、重视程度高,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提出的“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坚持把履行生态保护职责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通过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全市环境保护委员会联席会议及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推进会,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决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州部署要求上来,从讲政治的高度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研究制定《格尔木市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规定》《加强生态环境25条措施》《格尔木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及《环境污染形势研判预案制度》《环境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工作制度》等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实现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

  二、整改工作实,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显著。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要求和省州工作部署,及时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成立领导小组,坚持问题导向,细化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压实整改责任。充分发挥市纪委监委、市督察委员会、环保督察专员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对各责任单位整改工作的督导推进力度,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截至目前,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涉及格尔木的7项问题,5项已经完成整改并销号,2项已完成阶段性整改;2件信访案件已全部办结。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格尔木的35件环境信访案件(重复1件,实际34件)已办结31件(重复1件),剩余4件阶段性办结;实地督察发现的9项问题,已完成整改6项,正在整改3项。

  三、防治力度大,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州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契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着力守护好蓝天碧水净土。积极开展河湖巡查工作,市级总河湖长以身作则、带头示范,有力推进了河湖长制责任落地见效。2019年来,全市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查河湖1656人次,及时清理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固体垃圾1738吨、水面漂浮物垃圾26.15吨。持续加大煤改气工作力度,2017年来,全市共计拆除燃煤锅炉369台、499.78蒸吨,发放补助资金2981.32万元,禁燃区内除驻格部队燃煤锅炉外已基本清零,剔除沙尘天气过程影响,今年1至5月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4.5%。扎实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工作,1至5月,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及5个水质断面均达到相应水质标准,达标率100%,无劣Ⅴ类水质断面。

  四、执法尺度严,坚决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坚持以落实日常环境监管执法责任为重点,严格执行“双随机”抽查制度,加大对重点污染源污染防治设施、自动监控设施的现场检查、随机抽查力度,真正让环保执法紧起来、严起来。今年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17人(次),双随机执法检查企业47家;对7家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7份,《行政处罚决定书》7份,累计罚金11.4万元。探索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制定印发《格尔木市“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方案》,将全市3个行委、4个乡镇、5个街道,以及43个行政村、29个社区和13家国省控重点企业纳入监管范围,实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五、宣传覆盖广,积极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坚持以“环保知识十进”活动为依托,全面加强环保支援服务队伍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目前已有5000余人通过微信扫码方式参与,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市民的环保意识,激发了全市人民学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环保基础知识的热情,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两微一博”、门户网站、手机短信等载体,及时发布有关环境保护的热点新闻,促进环境敏感热点问题解决,切实提高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覆盖面。积极畅通群众反映环境问题的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建立重大信访案件督办机制,确保问题有效解决,维护群众环境权益,进一步提高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今年以来,通过12369专线举报平台及上级转办方式,共受理生态环境信访件17件,办结回复率100%,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上访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