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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坚持“五个聚集”加快推动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06-29 09:52    编辑: 李宏才

  海西州坚持把培育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和提升基层组织力的有效途径,在全面巩固集体经济“空壳村”清零成果的基础上,立足海西实际,坚持“五个聚集”,积极探索多元化发展模式,加快推动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聚焦因地制宜,提高产业发展质量。一是科学制定规划。在深入分析乡情村情、资源禀赋、区位优势的基础上,市(县)、乡镇、村三级联动,成立工作专班,编制发展规划、实施方案、行动计划,综合考虑年度资金盘子、市场前景,对投资项目、投资额度、经营方式、收益分配作出具体规定,确保各级规划方案科学务实管用、体现地域特色、便于操作执行。二是创新经营机制。持续深化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力推行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发展村集体经济模式,大力发展股份制经济和多种经济合作,积极探索现代农业、国道经济、马路市场、乡村休闲、大棚采摘等经营方式,助推村集体经济发展。三是统筹区域发展。强化市(县)级政府区域统筹功能,引导鼓励村集体经济融入产业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培育发展村集体经济做优做大做强。加大对生态畜牧业合作社和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股份合作制改造,增强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活力。

  聚焦资源整合,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强化财政支撑作用。用好用活国家和省级财政每年安排的发展村集体经济扶持资金,集中打造100个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示范强村。加大村级产业发展资金投入力度,扎实推进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股权量化,创新互助资金使用机制,实现每村产业发展资金达到100万元及以上。二是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完善农业保险体系,创新农业险种,更好地满足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需求。积极引导金融机构结合加大“双基联动”合作贷款及政策性农牧业保险的投放,完善农村担保体系,完善农村金融产品创新激励机制,探索“农户+土地经营权抵押+政府担保”“基金+贷款+发债+担保+保险”等模式,持续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三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按照“该减必减,该降必降”原则,严格落实各项免征、减征税收的优惠政策,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享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地见效。

  聚焦精准发力,强化干部人才支撑。一是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实施村干部“建队提能”工程,把发展村集体经济强人、能人吸纳到村“两委”班子中,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制度,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并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建立村党组织提名推荐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层负责人制度,提高村党组织驾驭发展村集体经济的能力。二是发挥驻村干部作用。选优派强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稳定工作队伍,强化能力提升,引导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当好发展村集体经济的“领路人”。建立第一书记引领村集体经济现场观摩调度机制,深化“一联双帮三治”帮扶机制。三是加快乡土人才培育。制定乡土人才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创新培训方式,把乡土人才培育成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带头人。实施“返乡创业回引工程”,吸引有市场资源、有管理经验、有经营头脑的产业能人回乡创业,牵头领办或参与村集体经济产业项目。继续扩大实施大中专毕业生服务村集体经济组织行动,选择本县市的大中专毕业生,在100个示范村,配备100个致富能人或者带头人。

  聚焦党建引领,筑牢基层组织基础。一是强化基层党组织动能。扎实开展全州村集体经济经营主体普查统计工作,切实把党组织设置在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关键处,引导党组织领办新型村集体经济主体。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模式,探索建立“互促型”“融入型”“帮带型”“产业型”党组织以及“细胞型”党小组,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二是推动支部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达标创建,扎实开展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县提升”示范县乡创建行动,切实把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硬指标、硬任务,最大限度地发挥村级党组织在发展集体经济中的核心领导作用。三是夯实基层执政根基。深化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整治领导作用发挥不好、村级管理混乱、黑恶势力宗教势力干扰渗透基层党组织等问题。全面开展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整治和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排查整顿,稳妥做好党员违纪违法信息通报和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不断提高村务决策水平,为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聚焦抓常抓长,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健全完善激励机制。继续将发展村集体经济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有效发挥考核“指挥棒”的激励导向作用。积极构建“基本报酬+绩效奖金+集体经济创收奖励”的报酬体系,建立村集体经济收益补贴制度,对发展村集体经济有突出贡献的村“两委”成员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给予补助。二是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健全村集体经济收益评估标准体系,动态掌握村集体经济发展状况,确保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严格按照《海西州扶贫资金扶持村级产业发展暂行规定》要求,坚持和完善“村财乡管”管理机制,理顺村务监督委员会管理体制,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三是建立联点帮扶机制。持续深化“联企兴村1+1”行动,强化县乡党委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对村集体经济的具体指导,建立县级领导班子成员联村,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第一书记驻村,机关单位结对的帮扶措施,重点从发展思路、产业项目、技术指导、资金筹集、经营管理、市场销售等方面给予具体指导帮助,推动优势产业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