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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四强化一完善”织密野生动物保护网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07-01 09:53    编辑: 李宏才

  近年来,海西州严格落实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着力加强濒危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不断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修复,严厉打击涉及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全州野生动物栖息环境逐渐恢复,野生动物数量呈稳定增长趋势。截至目前,全州共有野生动物190余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16种、二级保护动物37种,省级重点保护动物31种。

  一、强化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一法两决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非法猎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及时修订《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制定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市县和州级相关部门职责任务清单,建立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州县(市)联动、部门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野生动物保护责任体系。

  二、强化栖息地建设,保护野生动物生存环境。全面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保护,以三北防护林、国家重点公益林、防沙治沙等重点工程为抓手,全力推进祁连山、梭梭林、可鲁克湖托素湖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在柴达木梭梭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建设智慧巡护系统,在可鲁克湖托素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州级鸟类救治站、野生动物保护宣教中心,大幅度提升野生动物生存环境质量,野生动物种类、数量明显增加。目前,全州累计完成国土绿化212万亩、湿地管护2153万亩,协调牧户拆除网围栏28400米、网围栏顶部刺丝23000米,预留野生动物饮水、迁徙通道35处,建立自然保护区5处,湿地公园4个、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7个,森林覆盖率、草原植被覆盖率“双增长”

  三、强化专项执法,违法打击成效明显。以“利剑”“飓风”“绿盾”“春雷”“绿剑”等专项行动为抓手,围绕野生动物分布密集地区和季节性集群迁移、逢年过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对全州农牧区、野生动物集中栖息地、市场饭店等重点部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有效控制和减少了破坏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2017年以来,全州森林公安机关破获野生动物刑事案件共1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2人;野生动物行政案件20起,处罚29人。同时,严格规范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契机,扎实开展人工驯养野生动物执法检查,准确掌握人工驯养野生动物类别、存栏数量、防疫措施等情况。目前,全州共发放野生动物驯养许可证15本,涉及1家动物园、14家野生动物养殖场,共养殖马鹿、梅花鹿等42种1286只。

  四、强化技术支撑,逐步完善监防体系。采取整治与宣传并重,打击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海报、签订承诺书、设立举报电话等形式,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各族群众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意识。同时,充分利用“世界动植物保护日”“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主题活动,积极向全州各族群众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相关知识,大力提高公众的保护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

  五、完善补偿机制,保障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随着全州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持续加强,野生动物种群逐步上升、活动范围不断扩大,在局部地区造成野生动物肇事案件频发,给农牧民群众的农业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造成了损害。海西州坚持以维护群众利益和保护野生动物的双赢目标为导向,主动争取省级支持、加大地方投入,建立健全野生动物肇事损失补偿机制,提高补偿资金的到位率,使受损群众得到应有的补偿。2017年以来,全州共发生野生动物肇事案件337起,补偿牧民直接经济损失227.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