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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聘任万玛多杰、王兴富同志为省政府参事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07-03 09:11    编辑: 李宏才

青政〔2020〕51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参事聘任办法(试行)》(青办发〔2015〕34号)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省政府决定聘任万玛多杰、王兴富同志为省政府参事,聘期3年。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