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2020〕51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参事聘任办法(试行)》(青办发〔2015〕34号)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省政府决定聘任万玛多杰、王兴富同志为省政府参事,聘期3年。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