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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七项举措促进综合医改提档升级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07-22 09:01    编辑: 李宏才

  今年以来,格尔木市深入贯彻大卫生、大健康发展理念,将深化医改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健康格尔木”建设的重要举措,强化“五医联动”,持续发力、补齐短板,统筹七项举措扎实推进综合医改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夯实改革之本,加强医改基础保障。紧盯年度医改任务目标,及时召开医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推进各项工作落实。投入医改资金9887万元,争取地方债券资金1.83亿元,全面提升公立医院及妇保、疾控机构综合能力。以全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导考评为契机,不断强化医保、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间联动协作,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水平不断提升。加快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进程,实现2个医共体独立法人设置

  和“五统一”管理,重点发挥好医共体财务管理中心作用。强化医共体建设考核,将考核结果与院长年薪制考核挂钩,持续推进医共体建设提档升级。

  二、强化改革之魂,加快医疗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健康服务共同体建设,构建实现市域医疗服务一体化、同质化,加快补齐基层医疗卫生“短板”,购置医疗设备74.76万元、救护车辆6台;扎实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县域内就诊率96%。探索推行紧密型医共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打包改革,组建公共卫生指导服务团队,以“团组驻点”方式融入医共体,发挥医共体总院专科医师资源优势,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1+X”组合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签约率85.6%,履约率90%以上。制定医共体科室主任“双任职”制考核细则,考核结果纳入年底综合考核范畴。全面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七进”活动,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深入抓好学校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实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首家托育机构正式运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有效落实鼠疫防治监测、碘缺乏病宣传干预、包虫病筛查、尘肺病防治攻坚及职业病防治等工作任务。

  三、筑牢改革之基,加快公立医院发展。完善公立医院内部管理监测措施,严格控制不合理用药、检查化验和治疗行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比、药占比,基层医疗机构诊疗人次等指标均达到目标值。加强特色专科建设,在巩固市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重症医学科省级重点专科及省县共建特色专科创伤外科基础上,加大新增骨科省级重点专科资金投入力度,新开展髋关节置换术等手术8项。整合医疗资源,建立新型医疗急救体系,优化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院内急诊与其他科室协同服务,提供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和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实现相关专业统筹协调。深化援青对口支持,与大连市中心医院、温州市人民医院等8家省外医院建立帮扶关系,强化专家教授帮扶力度,在格帮扶援青专家17名,返聘学科带头人3名,成功帮扶开展腹腔镜下肾癌根治性切除术等新技术10项,填补了全市医疗领域多项空白。

  四、抓实改革之措,发挥医疗保障效应。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提标政策,达到年人均858元,推行单病种付费177种,按病种付费结算93人次,统筹基金支付26.21万元。推行日间手术管理和服务,完成日间手术87例;实行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的基金支出占比85%以上,外出农牧民、外来人员均纳入异地就医结算范围;有效落实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慢病用药保障和经办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门诊“两病”177人次、门诊慢性病特殊病2506人次;落实调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个人自付比例有关政策,三个目录自付比例整体下调5%。加强医保基金监督管理,稽核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6次,稽核定点医疗机构56家,约谈11家。对定点医疗机构采取“人工审核+智能审核”方式进行违规扣费471项5万元,有效保障医保基金运行安全。落实医疗责任保险资金40万元,全市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一线人员参保率100%。

  五、强化改革之责,加大药品集中采购。继续巩固药品、一般医药耗材、中药饮片蒙藏药制剂零加成销售改革成果,全面落实定期审核制度和财政补助政策,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市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含省补药物)使用金额占药品使用总额比例92.09%、61.13%、47.2%。加强医疗机构处方点评,开展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阳光采购等工作,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两票制”,执行率92.71%,一般医药耗材“两票制”执行率87.11%。加强短缺药品、儿童用药预警,积极做好短缺药品储备,保证临床供应。全市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率100%,配送率达到97.6%以上。

  六、织密监管之网,提升行业服务能力。落实卫生监督“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统筹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开展公立医院违规收费专项治理,严格落实公立医疗机构药品省级统一招标采购政策,加强处方点评,完善药品耗材监管机制。加强集中供水卫生安全巡查,城市供水及纳入城市管网的行政村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加强传染病防治和消毒产品监管,持续推进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完善集中消毒餐具饮具追溯制。加强医疗废弃物处置,重点加强医疗废水监督管理,对医疗机构放射性污染物储存、处置以及放射性污水等进行专项检查,实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100%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