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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织密扎牢医疗保障民生网守护全面小康全民健康“幸福线”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09-16 10:10    编辑: 李宏才

  今年以来,格尔木市牢固树立“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坚持把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作为新时代做好医疗保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在深化医保改革、提高医保经办水平、构建医保体系上花大力气、下硬功夫,全面提升医疗保障为民服务的能力,全市人民群众对医疗保障服务的获得感幸福感持续增强。

  一、持续深化医保改革让医保服务更惠民。一是药品带量采购促使虚高药价显著降低。及时跟进国家和省级组织的药品集中采购,通过集中带量采购,切实降低药品价格,提高用药质量,确保全市广大群众用上质优价廉的药品。积极开展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等网上采购清理整顿工作,严格规范采购工作程序,推动形成药品和医用耗材质量可靠、供应保障、价格合理、结算及时、采购规范的良好格局,群众购药负担显著减轻。今年以来,已执行药品品规118种,药品价格整体下降50%以上,其中个别药品价格下降最高达80%以上。二是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水平有力提升。严格执行全省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新政策,设立享受“两病”用药专项待遇的定点医疗机构,高血压、糖尿病药物报付比例分别为50%、60%,年度内高血压门诊用药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糖尿病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同时患有“两病”的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参保人员只需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自主选择2至3家定点医疗机构,即可作为享受“两病”用药专项待遇的定点医疗机构。截至目前,全市高血压、糖尿病办理人数232人。三是生育保险保障待遇大幅提高。严格落实全省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政策,全市参保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等人群生育保险保障受益范围不断扩大,生育顺产、剖宫产、住院流产支付定额分别提升至4000元、7300元、1100元,并按80%给予报销。今年以来,共有752人(次)领取了生育津贴1811.99万元,比上年度同期人均提升1385.49元。四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持续深化。不断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办法,建立按病种、疾病诊断分组付费为主,按床日、人头、服务单元付费协同发展的多元复合型支付方式,探索推行医疗服务与药品分开支付机制。同时,实行住院最高限价管理,制定单病种医药费用限额付费170种,并在市人民医院、陆军第九五二医院、健桥医院等七家医院试行开展单病种付费结算工作,患者就医负担进一步减轻。

  二、提高医保经办水平让医保服务更便民。一是异地就医结算更加便捷。持续扩大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就医覆盖范围,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优化经办流程,对患有重大疾病和外出务工及外来就业创业人员开通异地就医备案“绿色通道”,为异地定居退休职工及其他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结算提供便利,有效解决医疗费用垫支压力大、跑腿报销难的问题。今年以来,跨省异地就医结算1105人(次),发生医疗费用185.7万元,基本统筹支付114.14万元。二是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更加全面。在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推广全省医保电子凭证,实现市民群众看病、买药不带医保卡就可扫码支付,医保经办逐步由“实体服务大厅”向“虚拟服务大厅”转移。三是疫情防控医疗保障服务更加高效。积极做好市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费用预拨,明确新冠肺炎病毒核酸和抗体检测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200元/项),对于核酸检测呈阳性的以及确诊或疑似的人员费用实行“零自付”。疫情以来,实施阶段性减半征收和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截至目前,为全市667家企业减征基本医疗保险费2575.2万元。

  三、构建完善医保体系让医保服务更暖民。一是全民参保深入实施。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合力抓好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在各城区、街道及乡镇通过微信公众号、QQ工作群等,发放《参保缴费告知书》5000余份;在各银行网点、社区、零售药店张贴通知海报1000余份、悬挂横幅180份,全面宣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持续增强群众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今年,城乡居民参保87812人,参保率达98.89%。二是医保扶贫成效显著。持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为全市“六类”人员全额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开展全市农牧民尤其是脱贫群众、边缘群众入户核查,确保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范围。截至8月,全市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住院130人次,医疗救助38.27万元,合计报销95.60万元,报付率达90%以上。三是防贫关爱工作创新发展。创新采取“1+N”资金筹资模式,每年争取财政专项资金100万元作为基础资金,并从其它渠道积极筹集资金,设立防贫关爱金,建立长效机制。2019年以来,共计救助困难群众31人次,救助金额89.84万元,切实筑牢医疗保障兜底机制。四是医保基金监管持续加强。建立医保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15名,定期对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督导检查,同时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活动,从严从速查处医保领域违法违纪案件,提升医疗机构责任意识、法治意识。2019年以来,共督导检查“两定”医药机构188家,下发通报12期,查处违规医药机构46家,拒付违规发生医保费用3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