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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区采取“四步法”狠抓整改问题销号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12-02 15:47    编辑: 李宏才

  为确保试验区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切实解决好专项行动中查摆出的突出问题,试验区通过采取“四步法”,狠抓整改销号,实现问题清零。

  第一步提交申请,规范销号程序。将试验区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与建立解决问题整改销号台账紧密衔接,问题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整改时限到期且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填写《试验区作风突出问题整改销号申请表》,按照“一个问题一个账号的”原则,申请销号。

  第二步分层审核,压实整改责任。申请销号的(班子、个人)问题,由整改单位班子、个人填写《试验区作风突出问题整改销号登记表》。试验区管委会机关各部门班子、个人整改销号采取分层审签的办法,­­­­­­­­­­­­­­­即:个人整改中县处级副职以下干部由部门负责人审签;部门负责人由分管领导审签;部门班子整改销号由分管领导审签;机关各支部班子整改销号由机关党委负责人审签;机关党委班子整改销号由试验区党工委分管领导审签。通过层层把关,厘清责任边界,层层传导压力,全面压实整改责任,构建职责明确、协力推进、务求实效的整改工作格局,切实做到整改不漏项、落实不打折。

  第三步备案备查,注重规范管理。试验区党工委、管委会各部门班子、个人,机关党委及各支部,查摆问题销号填写《试验区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改销号备案表》《试验区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改情况统计表》由试验区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备案备查,机关党委负责留存各支部的查摆问题销号台账。

  第四步跟踪督查,落实问题整改。对班子和个人的整改措施,进一步细化分解,已立行立改的问题,经过验收于12月23日前全面完成整改;对未完成销号并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班子和个人提出强化措施,持续整改,定期汇报整改进度;对基本完成并准备申请销号的问题,进行持续跟踪,强化整改效果,防止问题反弹;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销号的部门及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继续监督问题整改,直至挂号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完成问题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