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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十三五”人社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01-13 17:09    编辑: 李宏才

  “十三五”期间,海西州始终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发展主线,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积极促进就业创业、完善多层次社保体系、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全州人社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一、就业形势保持稳定,服务保障民生效果显著。一是认真落实就业政策。探索建立“政策+资金+行动”三位一体保障机制,出台《海西州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九条政策措施》等一系列促进创业就业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州本级千万元就业创业奖补资金和省级就业补助资金倍增效应,着力在政策稳定就业、创业带动就业、培训提升就业、服务方便就业上下功夫,推动城乡劳动者多渠道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推动城乡劳动者多渠道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十三五”以来,全州城镇新增就业6.72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7万人、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42.48万人(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34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预期目标3.5%以内、494户城镇零就业家庭全部动态清零,高校毕业生就业率总体保持在87%以上。相比“十二五”,城镇新增就业增长17%,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增长18%。二是大力扶持创业就业。推行“培训指导+贷款担保+基地孵化+示范带动”的“四创”工作模式和“一提、一降、一扩大”的创业贷款模式,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累计为1574名创业者及4家小微企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37亿元,扶持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创建经营实体101家,带动4000余人实现就业。在全州建立7家创业孵化基地,培育254家创业企业。全力打造“海西枸杞采摘”劳务品牌,近年来枸杞劳务用工累计达45.34万人次,枸杞劳务收入达31.82亿元。三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建立“技能培训+职业鉴定+入企就业”的链条式培训模式,整合全州及浙江援青培训资源,近年来共计培训各类人员4.11万人,培训后就业2.21万人,就业率达56%;1.7万人取得初级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其中农民工1.1万人。制定《海西州职业技能培训年度考核办法》,在全省率先实施培训机构年度考核。通过举办“企业实用技能大赛”、设立海西州“金蓝领”企业技能人才工作室等系列措施,开展技能拓展培训。积极为企业培养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人才队伍。四是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在全州城镇社区、农牧业村设立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站、就业联络员和就业督导员,开发运营“海西州手机就业服务大厅”,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体系。搭建人力资源供需对接平台,为劳动者求职就业和用人单位招聘用工提供有针对性的公共就业服务,近年来共组织开展各类招聘活动335场(次),提供就业岗位5.99万个。

  二、社保扩面扎实推进,保障水平大幅提升。一是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3.02万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14.27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3.36万人、工伤保险参保10.9万人、失业保险参保5.58万人,分别增长77%、39.8%、40.9%、43.4%,各项社会保险参保覆盖率达到98%以上,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社会保障卡持卡达到42.42万人。不断健全制度体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工伤保险实行省级统筹。二是不断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启动实施职业年金制度,多层次保障退休人员待遇。全面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政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4%降低到16%。连续5次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每人每月280元,较“十三五”增加60元,高出全省95元。三是全面落实民生保障政策。为7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发放高龄补贴每人每月130元。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到2987元,增幅30%;连续5次对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进行调整,伤残津贴达到3185元,增幅24.8%,供养亲属抚恤金达到1261元,增幅20.4%;失业保险待遇达到1530元,增幅106.8%。

  三、助推疏解整治提升,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一是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创新工作机制,全州发生欠薪案件量、涉及农民工人数以及欠薪金额降幅分别达76%、82%和85%。强化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和工资支付专用账户资金流向监管,全州374家企业实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代发工资。州内所有建筑、矿山、交通、水利、新能源等建设项目全面实行保证金制度,并将驻州央企、国企及分公司纳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范围,累计收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1.81亿元,返还金额7.66亿元,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1.06亿元。在全州各地建立应急周转金制度的基础上,设立州级欠薪应急周转金500万元,分级防控不稳定因素,最大限度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二是扎实开展清欠工作。建立多部门联动执法机制,通过拉网式排查、联合执法检查、开展专项整顿行动,推动清欠工作常态化和长效化。通过开展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实施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惩治格局。“十三五”期间,为劳动者追缴拖欠工资1.89亿元,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连续三年受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表彰。三是强化劳动争议调解力度。进一步规范简化争议处理程序、缩减案件审理时限,推行“一案四调”,在全州建立147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190名持证调解员队伍,在市县基本形成劳动争议仲裁院、乡镇街道办调解中心、企事业单位调解委员会三级。依托“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开展线上调解工作。“十三五”期间,全州共受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275件,调解率为62.6%,结案率达100%。

  四、不断完善体制机制,人才活力全面增强。一是深化专技人员管理。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岗位管理,推进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副高级职称评审和农牧、水利、林草、卫生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工作,全州共有2543人取得相应职称资格,中高级占比达到62.64%。“十三五”以来,全州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67人,其中教育、医疗等民生行业占50%以上。二是强化继续教育培训。不断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继续教育培训备案达到2.6万人次。积极构建“多渠道整合资源、多角度服务人才、大力度倾斜基层”的“大培训”格局,共举办各类干部培训班230期,培训1.9万人次。开展博士服务团、专家服务基层项目,先后组织卫生、农牧、林业等领域30余名专家赴基层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三是健全完善管理机制。出台《海西州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雇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州级行政事业单位雇员管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数据录入、信息采集等与全省同步,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立“三支一扶”人员培育管理长效机制,累计招募515名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开展支医、支教、支农工作。推行“阳光考务”,在全州建设60个标准化考场,建立考试巡查指挥平台和试卷智能保密室,人事考试承载能力以及规范化透明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全力推进公立医院薪酬改革试点工作。认真履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牵头职责,海西州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5219元。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一是精简办事流程。深化“放管服”和人社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规范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办理指南。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清理取消了涉及企业和群众在办事创业过程中的101项证明,企业和群众办理业务时提供的材料减少了61%。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环节、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全面取消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集中认证,养老保险关系实行电子函转接。二是优化政务服务。将93项服务事项进驻州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全面实行“五制、四公开、三亮明”制度,推行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及责任追究制,建立领导班子成员窗口“带班”制度,探索推行“容缺办理”“延迟办理”等服务措施,实现了窗口业务问题和群众投诉的“双减少”,业务办理效率和群众满意度的“双提升”,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开展以来满意率达100%。依托青海政务服务网、“青海人社通”手机APP,推行“不见面”“网上办”服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