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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四好农村路”铺就乡村振兴坦途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06-03 14:10    编辑: 李宏才

  近年来,格尔木市发挥工业化、城镇化程度高的优势,全面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全市4个乡镇、42个行政村全部实现通畅,农村公路通车总里程达1460公里,为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强交通运输保障。

  一、统筹协调“建好路”。一是强化规划引领,构建畅通路网新体系。将“四好农村路”主要指标纳入中层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范畴,开展“党员共建示范路”、农村公路“路长制”试点,打造“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分级养护管理体系,农村公路列养率、安全隐患治理率、爱路护路乡(村)规民约制定率实现全覆盖。二是强化资金保障,建立多元投入新机制。将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公共服务体系纳入市级公共财政预算,2018年以来市财政统筹安排农村公路管养机构经费1850万元,安排公共交通运营补助1500万元。同时,每年安排扶贫资金500万元以上,专项用于实施交通扶贫。拓宽筹资渠道,用好用活“一事一议”投工投劳。目前,以城区、乡镇为主体,共争取农村基础设施贷款8870万元,用于新改建郭勒木德镇小岛村等4个村村内道路20.8公里,乌图美仁乡幸福村等3个村通村主路3.8公里,大格勒乡查那村等4个村通村主路5.35公里;争取资金2091万元进行唐古拉山镇长江源村道路改建项目。三是强化人才支撑,构建人才培养新机制。制定《格尔木市农村牧区基础设施管理维护办法》,通过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各村配备保洁人员120名,负责乡、村两级道路日常养护和公共设施维护保洁工作。加大人才引进和技术培训力度,2018年以来开展交通建设、养护人才培训50余人次,组织赴外地学习考察3次。

  二、多方联动“管好路”。一是落实管护工作经费。全面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充实农村公路养护工作“钱袋子”,将农村公路养护及管理机构行政经费全面纳入财政预算,2018年以来财政拨付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人员经费843.09万元,路政管理人员经费486.59万元,运政管理人员经费520.52万元,为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提供足够的资金保障。二是完善管养一体机制。制定《格尔木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制度》《格尔木市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制度》《格尔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等文件,健全市乡村三级管养责任体系,在4个乡镇挂牌成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各村由政府购买岗位组成村道养护保洁队伍,落实乡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队伍管养制度和职责。三是健全路警联动巡查机制。针对重型货车绕行农村公路问题,强化货运源头监管,重拳出击,打击超限超载车辆,建立路警联合“交通综合执法网络”,实现巡查检查全覆盖。

  三、多措并举“养好路”。一是加强公路日常养护。细化分工、压实责任,明确由市地方道路养护队承担乡镇通乡、国道至重点景区等重要县乡道路日常养护和全市县乡村道三级道路的养护小修工作,2018年以来共完成日常养护中小修工程60余次,总里程205.8公里,清扫路面156550平方米,疏通涵洞236米/30道,培护路肩76672平方米,修补路缘石140余块,做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促进农村公路健康运营。二是实施农村公路“补短板”项目。投资616万元对郭勒木德镇西村、中村、富源村至乐苑村、红柳村、宝库村道路及唐古拉山镇要盖村、格日罗村道路进行升级、病害整治。三是建立考核督导机制。市交通运输部门与各乡镇签订《农村公路养护合同》,与乡镇年度目标考核挂钩;乡镇与村级保洁员签订责任书,与村级保洁员奖补工资挂钩。

  四、完善路网“促运营”。一是实施站点布局进农牧区工程。推进客运站点进景区、进农牧区,建成投用胡杨林景区客运站、察尔汗金属镁三级客运站,全市汽车站达到12个,其中二级站1座、三级站2座、乡镇村级站9座,建成新型太阳能光伏照明农村客运招呼站点30座。二是实施农牧区客运村村通工程。优先发展城乡公共交通,推动城市公交向农牧区延伸,提高农牧区公路运输服务网络能效,有效解决群众出行难题。全市现有公交公司1家,公交车109辆,开通城乡公交线路14条。全市4个乡镇通客车率100%,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客车率100%,惠及农牧区群众2万余人。三是实施城乡客运一体化工程。以格尔木市列为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为契机,投资2.6亿元建设格尔木综合客运枢纽站,建成城市公交候车亭136座、城市公交综合调度中心1座;开通客运线路16条,其中跨省线路2条、跨州线路3条、州境内线路11条;出租汽车公司3家,出租汽车保有量1187台。四是实施物流运输网络化工程。加快实施市乡村公路提升改造重大工程,全力打造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先后建成物流中转站14个,有效解决农村快递物流“最后一公里”瓶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