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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 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12-14 10:39    编辑: 李宏才

  为加快补齐农村交通基础短板,格尔木市坚持把农村公路建设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先导性工程,全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为助力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保障。截至目前,全市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3293.52公里(其中农村公路1459.94公里),4个乡镇、42个行政村全部通达四级以上公路,乡镇、建制村道路通畅率100%。2019年9月,格尔木被评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

  强化项目引领,齐心协力“建好路”。成立“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深化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和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路长制”、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等实施方案,多渠道筹措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加快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2020年以来,共争取落实财政部直达资金、省级农村公路专项补贴资金、市级扶贫专项资金等各类资金7457万元,为改善农村出行条件,推动乡村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深入推进农村公路新建改建工程,先后实施野牛沟至瑶池防护治理工程、部分贫困村公路“补短板”改造、乌图美仁乡6座配套桥梁建设及5个较大规模自然村通硬化等工程项目,初步形成了以市区为中心、乡镇为节点,覆盖村组、连接城乡的农村公路交通网络,农村地区路网的覆盖深度和广度不断提升。

  强化规范管理,多措并举“管好路”。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严格限高、限宽、限重,合理调整治超检测站点布局,逐步完善治超监控网络,采取固定检测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法,严查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93余人(次),巡查源头企业69家(次),检查货运车辆200余台,对违法行为全部责令停止并处以罚款。强化货运源头监管,针对重型货车绕行农村公路等突出问题,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路警联合“交通综合执法网络”,实现了巡查检查全覆盖。大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开展路域环境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着力整治公路沿线占道经营、违法广告牌、“四堆五乱”等乱点乱象,先后开展联合排查治理4次,农村路域全部达到环境整治“八无”要求,营造起畅通、安全、整洁、美观的交通环境。

  强化制度建设,创新发展“养好路”。建立“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三级管养责任体系,在4个乡镇挂牌成立乡镇级农村公路路长制办公室(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各行政村配备保洁人员120名,全面落实乡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职责。制定农村公路路长制联席会议、定期巡查、信息公开、工作督查、考核办法等制度措施,细化明确路长制办公室管养路段和管养办法,重点路段全部实现养护“全覆盖”。建立农村公路管养投入机制,将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公共服务体系纳入市级公共财政预算。2020年以来,财政统筹安排农村公路管养经费1950.46万元,航空运营补助4000万元,公交专项运营补贴300万元,成品油价格改革资金补贴947.52万元,节能减排专项资金416.17万元,为道路有效管护提供了资金保障。

  强化服务保障,提升服务“促运营”。坚持“连站成线、连线成网、城乡一体”的发展思路,着力构建“以城市为中心、乡镇为节点、行政村为终端”的农村客运物流运营体系。实施农牧区客运村村通工程,健全完善农牧区公路运输服务网络,建成汽车站12个、农村客运招呼站点30座,并依托各级客运站点,开通城乡公交线路14条,8个农业村通客运班线,13个农业村通公交车,20个牧委会牧民集中定居点均配套开通公交车,惠及农牧区群众2万余人。实施城乡客运一体化工程,已开通客运线路11条、城市公交线路7条、城乡公交专线5条,公交线路总长度达到628.3公里;建成城市公交候车亭134座、城市公交综合调度中心1座,在运营公交公司1家、公交车102辆,出租汽车公司3家、出租汽车保有量1187台,城乡公交体系日趋完善,运力结构更加优化,供给能力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