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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区党工委和纪检监察工委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1-13 17:36    编辑: 李宏才

  2021年12月24日,中共中央发布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党的历史上首部全面规范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的条例。《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根本遵循,充分运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对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体制、产生运行、任务职责、自身建设等作出全面规范,对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2022年1月10日,州委常委、州政府副州长、试验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李顺福主持召开党工委2022年第1次会议,传达学习《条例》。会议强调,在建党百年之际制定《条例》,彰显了我们党勇于进行自我革命的坚强决心,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领会制定《条例》的重要意义,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责任,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要持续强化学习宣传。把学习宣传《条例》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深刻理解和把握《条例》精神实质、核心要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要抓好贯彻落实。纪检监察工委要坚守职能定位,认真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条例》规定的任务职责,全力协助党工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政治监督、开展执纪问责等各方面工作,坚决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取得正风肃纪反腐的新成效。三是要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工委要不断加强监督执纪规范化建设,规范工作流程,严格内控机制,依规依纪依法行使纪律检查权,强化自我约束和监督。

  试验区纪检监察工委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和党工委会议精神,要求将学习《条例》与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结合起来,不断加强对《条例》的系统学习,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提升把握政策、监督执纪的能力,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标杆,以廉政建设涵养清风正气的政治生态,营造实干担当的干事创业氛围,为试验区发展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