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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金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高纯碳酸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5-17 18:39    编辑: 李宏才
  青海金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高纯碳酸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经初步编制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8年)的要求进行二次公示。本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年产6000吨高纯碳酸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大柴旦行委大华工业小区
  建设单位:青海金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 人:赵永泰 联系电话:18297219897  
       二、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盐酸罐区和吸附工序会产生大量氯化氢气体,经碱液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中氯化氢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气流粉碎时产生的粉尘经1套旋风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中颗粒物的限制要求;无组织氯化氢也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中氯化氢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本项目新建的2台30t/h锅炉(1用1备),其燃料天然气属清洁能源,锅炉采取了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中NOx、SO2、颗粒物等污染物的浓度较低,无需处理,即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限值要求。因此本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生产过程产生的含锂废水,该部分废水主要成分为无机盐,因此可以直接排入盐田继续使用,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不外排;地面清洗废水依托兴华公司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进入盐田综合利用;本项目职工产生生活污水,依托兴华公司的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其出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最后排入盐田,不外排。通过上述措施后,运营期废水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经监测,本项目昼、夜间厂界噪声可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项目区周边无环境敏感点,因此本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除硼失效树脂、除镁失效树脂、废膜属于一般固废,暂存于固废暂存库房后定期运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进行处置;生产过程产生的部分原料废包装属于危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原料废包装则集中收集后外售;机械维修时产生的废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处置;收尘灰主要为碳酸锂,全部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定期运往大柴旦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综上,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与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直接联系后索要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进行查阅,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青海金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 人:赵永泰
  联系电话:18297219897
  电子邮箱:zhaoyongtai@jinkunlun.net
  通讯地址:青海省海西州大柴旦大柴旦湖南岸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发送电子邮件、信函、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1。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至2021年5月25日,共10个工作日。

       附件:《公众意见表》.doc 

 青海金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0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