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发文字号 : 柴管办〔2023〕38号
发布机构 : 试验区管委会 公文时效 : 是
主题分类 : 督查 发布日期 : 2023-10-18
试验区纪检监察工委,各工业园管委会,试验区管委会各部门:
现将《试验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大督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10月13日
试验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大督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州环保安全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各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和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全力保障试验区环保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工作安排,拟开展试验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大督查大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省、州环保安全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环保安全大督查大整治,不断推进试验区生态环保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时间安排
2023年10月16日至31日
三、督查专班及任务分工
成立试验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大督查大整治督导检查组,按照“人员固定、组织固化、尽量避免多头检查”的编组要求,抽调综合办公室、产业发展部、经协科技部、环安局及各工业园业务骨干,组成3个督导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指导、督促、协调、推动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大督查大整治工作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地,必要时邀请相关专家参与指导检查。
第一督导检查组:
组 长:哈斯保克 产业发展部副部长、环安局负责人
成 员:邹 雄 产业发展部产业协调科科长
保积强 试验区环安局注册安全工程师
督查重点:格尔木、乌兰工业园
第二督导检查组:
组 长:时元钧 试验区纪检监察工委副书记
成 员:李 睿 试验区环安局工作人员
苏廷海 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
(抽调格尔木工业园环保工作人员1名)
督查重点:德令哈工业园
第三督导检查组:
组长:吕建红 试验区管委会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成员:林占胜 试验区环安局工作人员
莫旭功 试验区产业发展部工作人员
李生军 德令哈工业园安全工作人员
督查重点:大柴旦工业园
四、督导检查内容
环境保护方面:
(一)园区履行监管主体责任。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情况;省、州相关领导批示精神学习贯彻情况;省、州及试验区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二是全年环境保护工作安排部署情况;三是对园区相关企业两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省级环保专项督查、危废处置核查反馈问题及试验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四是重点工业园区规划环评编制情况台账、重点工业园区规划环评执行情况台账、企业基本信息台账、企业存在问题台账(4个台账)和工业园区污染源动态管理台账、环境隐患排查及整改责任清单推进落实情况;五是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六是各园区环境清洁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及台账资料建立情况;七是各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管工作,是否存在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批先投、未验先投等违法行为;八是规划环评修编及执行情况。
(二)企业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一是督查企业基本情况:生产规模,工艺流程,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材料使用量、能源消耗量、企业排放主要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排放去向等情况;二是督查企业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执行情况、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情况、“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三是督查排污许可证申领情况;四是督查配套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运行情况;五是污染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测安装运行情况;废气、废水、废渣处置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原始记录和台帐;六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执行情况;七是存在的环境隐患自查整治情况,定期开展自行监测情况;八是中央、省、州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九是工矿企业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十是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完成情况。
安全生产方面:
(一)园区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一是是否按照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及其他中央领导同志有关安全生产部署情况;二是是否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切实增强园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能力水平;三是是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安排部署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四是是否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切实履行好园区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五是是否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各类宣传活动,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行业安全相关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六是是否坚持“两单四表”管理清单化,落实风险隐患闭环管理,定期更新年度隐患排查清单;七是是否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园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完成监督检查;八是制定化工园区整治提升“一园一策”情况;九是各园区安全生产事件事故台账建立情况;十是园区“十有两禁”整治提升情况;十一是各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准入条件和管理制度。
(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柴管环安〔2023〕12号)部署开展情况,企业自查、专项检查、综合督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问题隐患整改闭环机制落实情况,做到有台账、有方案、有措施;企业推进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情况。
(三)危险化学品领域。一是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要求,加强生产储存设施的监控,做好防雷电、防静电、防冻措施的情况。检查遇湿容易分解出易燃、有毒气体的原材料、产成品、危险废物储存场所,采取有效的防水、防潮措施的情况。二是重点排查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是否全部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否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三是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等问题。四是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及现场作业安全风险可控情况;五是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正常投用及中控与现场设备设施是否一致等问题。
(四)工贸及建设施工领域。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的监管,督促其认真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整治事故隐患。全面掌握深基坑、高边坡、管沟(槽)和地下作业的排水、放坡和支护情况,全面掌握塔吊、物料提升机、落地式脚手架等垂直运输支撑设施的基础稳固和拉结及防风装置的情况,督促建设施工单位按规定进行相关作业。各园区督促企业对生产厂房、物资存放场地等加强巡视检查,对存在危险的重点部位,严格落实人员转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的工作开展情况。
(五)金属冶炼行业专项整治重点。重点排查冶金企业煤气安全设备设施运行不良、施工区域煤气隔断措施不到位,预防泄漏、中毒、窒息、爆炸等制度执行不到位,维修作业安全确认、交底、监护不到位等问题;熔融过程中金属液体防倾倒、防溅射等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铸造装置维护不及时、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相关要求、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影响区域内等问题。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实施。开展环保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试验区当前的一项重点任务,各督导检查组、园区和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大督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按照《方案》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
(二)深入排查隐患,强化问题整改。各督导检查组和各园区要按照工作《方案》,加强协调配合,安全方面确保隐患整改“五落实”。将发现一处、整改一处、严格闭环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确保集中整治有序进行。环境保护方面要重点对各级各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环保基础设施投运、历史遗留环保问题等进行排查整治。
(三)强化督导检查,加强信息报送。各检查组根据检查任务分工要求,与相关园区加强沟通协调,对查出的问题隐患现场交办,由相关园区环安局向相关经营主体下达现场检查记录,各园区负责督促责任主体按要求整改问题隐患,建立问题整改责任台账并及时上报整改复核情况,由各检查组将全过程督导检查发现问题、问题整改等资料统一汇总后报试验区管委会环安局(联系人:保积强 联系电话:0977-833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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