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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第三轮清洁生产审核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7-17 10:19    编辑:李宏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关于公布2024年度青海省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青生发〔2024〕126号)文件要求,现向公众公示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污排污状况、能源消耗等,请社会各界对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名称: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

  二、法人代表:刘伟国

  三、企业所在地址: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长江路东侧工业园区

  四、联系人:李成祥    联系电话:13086220086

  五、主要能源品种及消耗量、单位产值能耗、单位产品能耗如下表: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企业所在地址

  排放污染物名称

  排放方式

    排放浓度和总量

  超标及超总量情况

  主要能源品种及消耗量

  单位产值能耗

  单位产品能耗

  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情况

   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数量、用途

   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

    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

  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备注

  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

  刘伟国

  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长江路东侧工业园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有组织

  二氧化硫:1209.75吨/年

  氮氧化物:604.87吨/年

  颗粒物:181.46吨/年

  无超标及超总量

  燃煤:738138吨

  电:27447.2256万千瓦时

  水:1148.18778万立方米

  2.43吨标煤/万元

  轻灰能耗:342.47kgce/t;重灰能耗:378.42kgce/t

  无

  无

  无

  统一回收至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1.热电锅炉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达标排放,车间加强对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废液排放场及管线安全稳定运行,水气车间加强对废液排放场及管线巡检、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废液排放场坝体安全运行,管线无跑冒滴漏现象。

  3.液氨储存罐,液氨罐区设有自动浓度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水喷淋系统,压缩机房设有自动浓度检测报警械通风装置,以上设备全部实现自控连锁,保证罐区储存装置安全稳定运行。

  4.公司应急救援队24小时安排值班人员,应急车辆、装备全部性能良好,备用。设立专门的应急储备库,定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