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试验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园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出资人职责定位,切实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能,紧扣系统融合、平台转型、资产处置等关键环节的工作,不断完善国资监管体系,稳步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为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建立完善监管制度。制定印发《格尔木工业园(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制度》《格尔木工业园(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暂行制度》《格尔木工业园(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国有企业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开发公司现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和监督,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着力减亏盈利,努力拓展经营,实现降本增效、转型发展。加强园区所属国有企业内控制度建设,建立综合管理类、财务类、项目建设类、投融资类四大类40余项制度,进一步提高监管水平。
建立完善考核机制。参照《青海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结合园区所属国有企业实际,围绕持续发展、价值创造、资产运营、风险防控等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科学合理制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指导完成开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进一步促进国有企业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全力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有效激发国有企业内生活力。
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制定《格尔木工业园防范化解所属国有企业债务风险工作方案》,指导园区所属国有企业“一企一策”、“一债一策” 完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通过清收应收账款、续贷等方式积极筹措还款资金,及时清偿各类债务,确保债务风险整体可控。用好用活各项财政金融政策,统筹资源、盘活资产,积极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全面加大清收力度,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存量。
下一步,园区将进一步强化国资监管,建立完善所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经营业绩考核等管理制度,厘清监管边界,优化考核机制,指导推动国企改革,促进园区所属国有企业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